简介:新中国股市从最初建立至今,其主要功能一直是上市公司的融资市场,而投资市场的投资功能,即投资者依据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投资决策能否获取较高回报,则仍存在争议。通过检验公司基本面对股票回报的影响,以及基本面对股票回报的解释力,研究发现,只有具有持续性的公司基本面才能对股票回报产生显著影响;影响公司基本面的新消息只有在坏消息的情况下,才能对股票回报具有显著作用。当公司处于较为稳定的外部环境或经营周期时,投资者的投资机会较少,而当市场出现坏消息时,投资机会大增。研究还发现,除公司基本面之外,投资者认知也是解释股票回报的重要因素;而只在新消息是坏消息时,其对股票回报的影响才显著。
简介:法院主导下的公司对派生诉讼成本的承担和对诉讼实质意义上的司法许可是两个紧密联接的股东派生诉讼核心制度安排:只有公司承担原告股东的派生诉讼成本,诉讼才有可能被股东提起;诉讼司法许可不仅使法院有机会事先甄别、剔除无益诉讼,而且公司承担股东诉讼成本也才具有正当性。这两个制度安排相互配合、相互照应,旨在鼓励有益诉讼、给予股东正当司法救济途径,和抑制无益诉讼、保护公司经营自由防止股东不当干涉之间取得大概的平衡。我国《公司法》第152条的修改方向应该是一方面给予法院阻止股东任意和无理由诉讼的司法许可权力;另一方面,如果派生诉讼案件经法院审查后允许进入诉讼程序,公司就应承担原告股东案件的诉讼费用,无论股东最后胜诉与否。
简介:摘要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公司股东大会基于多数表决,就有关公司合并、分立、重大资产出售、换股计划、公司章程修改等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持异议的少数股东拥有要求公司对其所持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公司以公平价格予以购买的权利。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基础理论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对我国目前回购请求权立法现状的分析及对存在弊端的检讨,在探讨与借鉴国外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具体设想,进而更好的对股权分置解决过程中少数异议股东的权益给予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