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随着对程序的日益重视,程序性辩护成为一种新的、重要的辩护形式,这种辩护通过质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的程序违法,以达到影响诉讼进程及结局的最终目的。与传统的实体性辩护不同,这种辩护针对的是程序问题,通过质疑程序来影响诉讼结局。它的出现,不但丰富了辩护的手段和内容,而且也有助于维护程序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种辩护很难为法院所接受,面对着诸多的程序性辩护,法院要么简单粗暴的直接予以拒绝,要么完全置之不理。[1]而由于缺乏独立的程序性上诉机制,对于法院的这种态度,被告人和辩护人很难获得有效的救济。当被告人和辩护人一方面面对着诸多的程序违法,另一方面却又找不到有效
简介:目的系统评价护士主导程序性镇静对重症监护室(ICU)机械通气患者镇静效果及机械通气结局的影响。方法计算机检索EMbase(Ovid)、theJoannaBriggsInstituteEBPDatabase(Ovid)、CochraneCenterRegisterofControlledTrials(Ovid)、MEDLINE(Ovid)、WebofKnowledge、CINAHL、CBM、CNKI、WanFangData和VIP数据库,查找关于护士主导程序性镇静对于患者镇静和临床结局影响的研究,检索时限均为建库至2014年1月。由2位研究者按纳入与排除标准筛选文献、提取资料并评价纳入研究的方法学质量后,采用RevMan5.2软件进行Meta分析。结果共纳入11个研究,包括2118例接受镇静治疗的机械通气患者,其中干预组1037例,对照组1081例。Meta分析结果显示:与对照组相比,护士主导的程序性镇静可以降低咪达唑仑总使用剂量[MD=–163.82,95%CI(–309.81,–17.84),P=0.03]、每日平均使用剂量[MD=–37.22,95%CI(–61.14,–13.29),P〈0.01]和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RR=0.53,95%CI(0.34,0.81),P〈0.01],但在机械通气时间、ICU入住时间和自行拔管发生率方面,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医生设定镇静目标,护士根据程序性镇静流程管理镇静剂滴速管理ICU机械通气患者与传统镇静剂相比,在机械通气时间、ICU入住时间和自行拔管发生率上无统计学差异,但能降低咪达唑仑使用剂量和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
简介:目的探讨高浓度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环境下髁突软骨细胞的死亡情况。方法临床收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就诊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外科的髁突骨折患者无法复位的骨折片段上的软骨组织,体外培养人髁突软骨细胞,加入20μg/LTNF-α后流式细胞仪分析细胞死亡情况(T组),分别与加入泛caspase抑制剂Z-VAD-FMK(ZT组)、特异性程序性坏死抑制剂Nec-1(NT组)和联合应用抑制剂(ZNT组)的细胞死亡情况进行比较和统计学分析。结果T组细胞大量死亡,剩余活细胞中活性氧(ROS)水平升高;ZT、NT和ZNT组细胞死亡和ROS水平显著低于T组(P〈0.05),ZNT组细胞死亡和ROS水平最低。结论高浓度TNF-α刺激下髁突软骨细胞的死亡类型有凋亡和程序性坏死,同时抑制二者可以显著提高软骨细胞的存活率。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导致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死亡的原因.方法选择2011年到2014年在我院治疗的180例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患者,其中有60例患者治疗无效死亡,120例存活,将死亡患者设为死亡组,将120例存活患者随机抽取60例,分为存活组,对患者的发病年龄、出血部位、血压幅度、治疗方法进行对比分析.结果通过对两组患者的病例进行对比,患者发病后意识状态和出血量是导致患者知网的主要原因,存活组的意识状态高于对照组,出血量小于对照组,证明了意识状态越高,存活率越高,出血量少,也能减少死亡率.结论导致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死亡的因素有很多,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为意识状态、出血量及舒张压等因素.关键词高血压;脑出血;死亡因素分析中图分类号R743.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5302(2015)09-0827-01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终末期肾病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死亡原因,探讨相关防治措施,以期降低死亡率,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方法回顾性分析2008年1月至2015年1月在我院行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中50例死亡患者的临床资料,分析其死亡原因。结果50例患者的死亡原因心血管疾病24例(48%),脑出血8例(16%),感染7例(14%),高钾血症5例(10%),恶性肿瘤3例(6%),消化道出血1例(2%),主动脉夹层破裂1例(2%),敌敌畏自杀1例(2%)。结论心血管疾病、脑出血、严重感染是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最主要的死亡原因,死亡病例的主要原发病是糖尿病肾病、肾小球疾病和多囊肾。
简介:目的探讨脑损伤死亡的发生规律及法医病理学特点。方法对同济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2002—2011年240例颅脑损伤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结果240例颅脑损伤死者,男性比例明显高于女性,40~50岁年龄段死亡率最高,致伤方式以钝器打击、交通事故、高坠最常见;农民和工人是高发人群;秋季死亡率最高;出血类型以蛛网膜下腔出血最为常见;原发性颅脑损伤168例(70%),继发性脑干损伤死亡23例(9.58%),并发症49例(20.42%)。结论颅脑损伤的发生,在年龄、性别、职业及法医病理学特点等方面存在内在规律,法医工作者应根据全面系统的病理学检验、临床资料及内在规律对死亡原因做出客观、全面、准确的结论。
简介:严格意义上的民事死亡制度起源于罗马,判罪、移民两种导致民事死亡的原因,在罗马法上都发生了。从此,这两者成为历代的立法者和法学家考虑民事死亡问题的主线。而且,罗马法学家感受到了一种类似于死亡的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事实,还差一里路把它提升为概念,进而反过来把它系统化为制度,这一工作由中世纪法学家完成。他们型构了拥有自然死亡和民事死亡两个种的死亡的属概念,进而把两种死亡都当作导致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而后,民事死亡按罗马人开创的三个方向以立法的方式实现了体系化。但在19世纪后半叶,民事死亡制度遭遇了合理性危机,导致多数采用它的国家和地区名义上废除了它。但实际上,这种废除实际上是“粉碎”。换言之,民事死亡的效果首先被分解为公法上的和私法上的,然后在这两个范围内又进一步地破碎化。除了少有的剔除,其余的“碎片”都换了个名称继续存在直到今天的现代法中。为何民事死亡制度不死?因为它满足了一个社会清除害群之马的需要和内外有别的需要。
简介:目的探讨不同条件微波辐射对PC12细胞的损伤效应,为深入研究微波辐射的损伤机制提供剂量学依据。方法采用平均功率密度(重复频率×脉宽)分别为10mW/cm2(100pps×500ns)、30mW/cm2(300pps$500ns)和30mW/cm2(1000pps×150ns)的微波辐射NGF诱导后的PC12细胞5min,于辐射后6h,采用流式细胞术检测细胞周期、凋亡和坏死率,采用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观察细胞凋亡和坏死率,采用透射电镜观察PC12细胞超微结构的改变。结果10mW/cm2(100pps×500ns)辐射后6h,G0-G1期PC12细胞数减少(p〈0.05),G2-M期细胞数增加(p〈0.01);30mW/cm2(1000pps×150ns)辐射后6h,G0-G1期细胞数增加(p〈0.05),G2-M期减少(p〈0.01);30mW/cm2(300pps×500ns)辐射后6h,G0-G1期细胞数增加(p〈0.05),S期细胞数减少(p〈0.01),细胞凋亡率增加(p〈0.01),PC12细胞核膜间隙增宽,染色质浓缩边集,核仁呈蜂窝状;线粒体肿胀、空化。结论30mW/cm2(300pps$500ns)微波辐射可引起PC12细胞生长抑制,凋亡率增加,结构损伤;30mW/cm2(300pps$500ns)可作为深入研究微波辐射的损伤机制的辐射剂量。
简介:背景:自体外周造血干细胞具有多向分化潜能的特点,可促进缺血肢体新生血管形成,改善和恢复患肢的血液供应。目的:观察自体外周血单个核细胞自体移植对血管闭塞性脉管炎大鼠的治疗作用。方法:将24只大鼠随机分为对照组、模型组和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组。在模型组和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组大鼠中股动脉注射月桂酸钠建立血管闭塞性脉管炎大鼠模型。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组大鼠连续5d以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动员外周血单个核细胞,第7天接受外周血单个核细胞移植,对照组和模型组大鼠仅给予生理盐水。结果与结论:与造模前相比,模型组和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组大鼠造模后足背部体温及CD4^+CD25^+调节性T细胞比例显著降低,下肢溃疡面积明显增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组大鼠动员后第6天白细胞数量及CD34^+细胞占单个核细胞的百分比增加,外周血单个核细胞移植之后1个月时足背部体温与建模前接近,CD4^+CD25^+调节性T细胞比例显著上升。提示外周血单个核细胞内源性增加后进行自体移植,可提升血管闭塞性脉管炎大鼠调节性T细胞比例,有助于迅速缓解症状、促进溃疡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