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在注销前清算时对其债权人有通知与公告的法定义务,当清算组成员违反该法定义务时,即不当通知与公告,应对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赔偿责任,法院在认定清算组成员责任时应严格按照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当清算组存在前述法定义务之违反时,采相当因果关系标准,推定因果关系存在,但清算组成员可举证债权人实际损失予以抗辩,减轻赔偿责任的承担。非适格清算组成员系受委任经办公司清算事务,需同适格清算组成员一道对债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当运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清算组成员对不当通知与公告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时,应持审慎态度。
简介:摘要:集体企业是中国特有的经济产品,但由于操作系统和其他企业的不同,集体企业也有特殊的特点。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集体企业面临着影响其继续经营的因素,迫使它们进行清算和撤销。这些因素可能包括缺乏财政资源或其他使企业难以生存的因素,或迫使某些集体企业退出清算程序或进行转型的公共政策因素。企业清算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库存、销售、应收款清算、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如果清算不成功或不正确,集体企业的最终清算可能会失败。虽然财务是企业清算的优先事项之一,但税收是需要企业清算小组特别注意的重要因素之一,该小组必须澄清与清算有关的各种税务问题,并开展必要的工作,保护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