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或传统的地域人文环境的农产品品牌化,是由政府、农业专业协会、农业企业、农户、农产品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组织等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农户、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协会作为农产品品牌化直接责任主体,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与管理责任,政府、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组织作为间接责任主体,是农产品品牌化重要补充力量。各责任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化过程中各司其职,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有效综合。通过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品牌信息沟通机制、主体效益补偿机制以及品牌绩效考核机制,各责任主体间沟通协作良好,可形成农产品品牌化“轮动效应”,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化优质高效发展。
简介:社会养老服务的属性决定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发展方向。作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对象的农民,不仅为全社会提供农业类公共产品,在社会分工体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而且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应具有事业性、福利性和普惠性等属性,国家需要以保护和“反哺”的方式为农民提供养老服务。现阶段,在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应考虑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老人的消费能力,强化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将社会养老服务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家庭为支撑、社区为依托、社会组织为辅助的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