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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北京市2006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北京英语水平考试将于下月开考;2006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德国推出五大留学新项目;德英两国降低留学生居留门槛;第11届中国国际教育巡回展体现各国留学新亮点;
简介:学者们最初普遍认为,在社会信息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政府机关内部自身的信息化才能促进电子政务的社会应用水平。现在看来,这种方式的效果并不明显。实际上,国外的电子政务之所以取得快速发展,起初往往并不是由政府机关驱动,而是由企业信息化需求拉动。
简介:当一国的人刚刚接触本国以外的世界时,因缺乏知识而闹出笑话,总是在所难免的。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是这样,本不足为怪。但到了清中期以后,特别是到了晚清,中国国门已被打开多年,外国人与外国事物
简介:摘要:对于涉外关系,属于一种基于国内角度的国际关系,治理模式根据时期不同而存在差异。其中,法律治理能够通过政策协调、国内法与国际法等方式进行。对此,本文介绍了涉外关系治理法律化途径,提出了涉外法治实施要点,希望能够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
简介:2005年春季招生结束,有业内人说"弗斯特发展势头不错"。前段时间,又屡屡闻听该学院和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大型活动的消息。到底,这所学院的快速发展与他们相对频繁的"涉外"活动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呢?
简介:作为全国涉外劳务输出基地县,涉外劳务经济已成为信阳市新县的一个重要产业支柱。近年,一部分人委托个人或不具备涉外劳务输出资质的机构,办理非法劳务输出,这不仅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和信访量也在不断增多。今年6月,新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县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近年受理的69件涉外劳务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查。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吸收和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1997年底,全国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0.49万户,其中已开业者近15万户,合同利用外资金额5211.6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218.73亿美元。近五年来,我国每年吸收的外资金额在世界各国中仅次于美国而居于第二位(详见《中国税务报》1998年5月28日头版报道)。
简介:我是一名外企员工,通过工作的关系认识了我现在的男朋友,他是英国人。经过两年的相恋我们决定共同组建家庭,因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结婚登记和其他人结婚登记有什么不同,需要什么手续?
简介:公证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公证公证的对象是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公证的事项发生法律效力。所谓涉外公证是指在公证中当事人或公证的对象或文书的使用地中含有一个或更多的外国因素;换句话说,是指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因内容、当事人或使用涉及外国或外国人而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本文对我国涉外公证的原则、管辖、范围、申请、受理、公证书的出具、效力、认证等内容都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简介:我们常见的涉外劳务犯罪主要表现为中介人员犯罪和劳务人员犯罪二大类,预防涉外劳务犯罪, (三)劳务人员犯罪的特点
简介:<正>在多年来的理论探讨中,一些同志在谈到“内部矛盾”时不断地也有“外部矛盾”的提法。在肖前等同志编写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一书中,更进一步地肯定和解释了这种提法:“在一个确定的事物或系统本身内部所包含的各要素间的对立同一是内部矛盾,它同其他事物或系统之间的对立同一则是外部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由事物自身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同时又受着外部矛盾的影响。前者是内因,后者是外因。”(第216页。以下凡引该书,只注页码)笔者认为,这种把“外部矛盾”范畴引入以及把外因
简介:"外部性"(externality)是经济学中用来解释"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概念。外部性的存在是对"完全竞争市场"假说的一个证伪。本文受此理论的启发,提出"完备合同"和"合同外部性"概念,认为合同外部性的存在是"合同失灵"的原因之一,并进一步探讨了合同的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及其法律规制。
简介:《本文与外部世界》一文,是牛津大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阐释消解观念形态》一书的第四章。作者在这一章中,通过对具体作品的分析,集中批判了结构主义批评家里法特尔和罗兰·巴特的批评理论,认为文学的本质并非决定于作品的内在语言结构,文学永远只能是客观现实生活的反映。这一观点,在时下深受分析哲学影响的西方文论中,无疑具有独特的风采,并能为我国文艺理论全面客观地把握现代西方批评提供一种参照.
简介:摘要:在封建社会末期,涉外消费活动逐渐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它一方面使得人们生活更加丰富,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即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维权问题。清朝统治者一直致力于如何稳固统治,无暇顾及这一问题。民国时期虽然人才辈出,但是当局政府在涉外消费者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几乎没有落实。因此,我国对于涉外消费者合同保护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空窗期。随着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对于该问题制定出了针对性的法律条文。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涉外消费者维护权利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但由于对该领域的立法经验的缺失,以致存在立法不完善的现象。
简介:(五)再投资退税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2.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经
WTO体制下韩国政府涉外部门职能转变概况
关于税务部门与外部门信息交换的思考
涉外信息
外部推进
清代官员涉外笑柄
论涉外管辖协议
涉外关系治理的法律化与中国涉外法律实施
将“涉外”活动做出特色
新县涉外劳务纠纷调查
调整涉外税收优惠浅见
涉外婚姻登记
中国涉外公证制度
涉外劳务犯罪对策分析
插入外部PPT文件
“外部矛盾”说质疑
论合同外部性
本文与外部世界
浅析我国涉外消费活动的产生和涉外消费者合同的保护
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二)
WTO与中国涉外税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