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自然资源的规定存在权利归属不明确、管理职责交叉重叠等诸多问题。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大量民事纠纷,管理职责交叉重叠导致政出多门、政令冲突、管理低效、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一系列问题。河道滩涂既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价值,又有较高的经济社会价值。关于河道滩涂权属出现了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之间的争议。对此,首先要在立法上明确河道滩涂的概念及性质;其次要逐步改良二元所有制,完善国家所有制;第三,对现有的河道滩涂进行确权,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及其流转机制;第四,理顺河道滩涂的管理体制;最后,完善河道滩涂征收补偿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河道滩涂的合理开发利用,同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简介:我国的土地治理从最初的单纯以占补平衡为目标的土地整理到当前的土地综合整治,经历了三个阶段,因其规模空前、目标多元、利益关系复杂,成为关注焦点。针对当前出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我们在对河南省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案例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土地综合整治有利于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但在不同资源禀赋下,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不同,会使资源配置效率的增进存在巨大差异。在实践中,当前土地综合整治的利益分配格局存在严重的弱点,利益主体的分化与对立,使土地综合整治难以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甚至可能危及全局的发展与稳定。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资源禀赋和利益格局对整治效果的双重作用,搭建科学的土地综合整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