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业的基础是种植业,种植业的基础在种业。种子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它既是农业科技的载体,也是决定农产品和质量的重要内因。种子产业发展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可以说,没有良种产业的发展,就没有种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农业的现代化建设就缺少了基础和保证。据测算,优良品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一般可占到30%以上。在农业生产中,每一次优良品种的更新换代,就会带来一次产量上革命性的进步。最近刚刚荣获国家科技最高奖的袁隆平院士,在多年苦心研究下,培育成功的两系杂交水稻,使水稻单产一下子猛增了20%,全国每年仅水稻增产的粮食就可以养活7000多万人。在事实面前,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布郎关于“中国将无法解决自己未来粮食问题”的论断被打得粉碎。由此可见,优良品种对农业增产的作用巨大,其对农产品品质、质量的改良作用更是不可低估。可以预见,随着农业产业的全面进步和农业科技的广泛应用,种业与其他涉农产业的关联度将日益提高,良种在农业用用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会变得越来越突出和重要。
简介:2009年制定并公布的《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是促成《欧洲共同买卖法草案》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尽管《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公布后引发学术界的广泛批评,欧洲权威机构也同样对此持谨慎态度,然而,在欧盟范围内为协调各成员国传统私法的努力并未中止,《欧洲共同买卖法草案》即是明证。《欧洲共同买卖法草案》旨在突破欧洲跨境经济活动现有瓶颈,减少交易成本,充分开发内部市场潜力,为买卖合同领域的当事人提供受统一的合同法规则约束的可能性。本文首先介绍《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它为《欧洲共同买卖法草案》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其次分析《欧洲共同买卖法草案》的产生背景并阐述其目标、范围及内容,最后对《欧洲共同买卖法草案》规则提案与欧洲法律传统之间的关系进行举例说明并作一般性评论。
简介:欧盟的决策机制是一种特殊的多元制度安排,涉及委员会、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其中委员会享有动议权,而理事会享有决策权。欧洲议会最初只有咨询权,经过一系列的权力演进,欧洲议会逐步获得了预算权和参与立法权。阿姆斯特丹条约引入的“共同决定”(co-decision)机制赋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平等的立法权。欧洲党团在欧洲议会第一次普选前夕纷纷成立,经过多次调整形成了现在的几大党团。本文分析欧洲议会权力的演进与欧洲党团形成之间的关系,认为两者之问是相互促进的。欧洲议会权力的扩大诱发了欧洲党团的形成,而欧洲党团的形成提高了欧洲议会的决策效率,从而提高了欧洲议会在机构问决策中(inter-institutionaldecision-making)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