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在司法体制改革语境下,全面审视回顾检察机关检务保障的特点、规律,以G省检务保障为研究样本的实证研究中,系统分析了分级负责、分类负担的保障模式及运行机制,指出传统保障观念、滞后的保障体制和机制严重制约了检务保障工作,检务保障资源分配经常与实际需求脱节,不能适应检务发展的新需要,通过探究G省检务保障工作现状的主客观成因,同时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和我国的历史经验,突出检务保障研究的理论性、实务性、推广性,建议建立检察经费独立预算、由国家公共财政均等、统一保障体制,法定稳定科学的检察经费供给增长机制,以科学管理为目标的内部监督机制,与检务保障改革相适应的队伍保障机制,以期能够为司法改革中检务保障环节的改革提出具有法律政策推行依据、能够满足检察机关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社会公众关注有正面回应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有益改革路径。
简介:摘要检务督察作为检察机关一种新的内部监督机制,其职责权限与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权限有一定的交叉与联系,从不同侧面分别行使着不同的职权,发挥着不同的职能作用,二者应相互配合、互为补充。检察权的运行虽然有内外监督多种形式,但还是缺乏一种贯穿检察权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检务督察制度的建立,弥补了这一方面的缺陷,进一步完善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所不同,纪检监察强调的事后监督,主要职责是查处;而检务督察强调的是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突出的特点是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应准确把握二者的职责定位,明确各自的监督重点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