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期货业的发展,期货市场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应运而生,应加快期货犯罪立法。本文对美、日、英、新加坡、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期货犯罪立法进行了介绍与比较,分析了期货犯罪的构成要件。作者认为有必要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增设以下几种期货犯罪:(1)私下对冲罪;(2)内幕交易罪;(3)误导交易罪;(4)挪用保证金罪;(5)欺诈客户罪;(6)操纵期市罪。在立法模式上,作者认为,在期货法出台前,可采取单行刑法方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惩治期货犯罪的若干规定,制定期货法时,则应采取附属刑法的方式,由期货法具体规定各种期货犯罪及其处罚;对期货犯罪的刑罚,应以财产刑为主,监禁刑为辅。
简介:一、我国期货交易的立法背景1990年,原商业部和河南省政府联合组建了中国第一家引进部分期货交易机制,并以期货市场为发展目标的现货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作为建立我国期货市场的尝试和准备。此后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上海金属交易所等远期合同市场相继开业。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上述交易所(批发市场)先后推出了标准化合同交易,开始由远期合同市场向现代期货市场转变。与此同时,"忽如一夜春风来",期货交易所(与商品交易所同义)、期货经纪公司纷纷涌现,中国期货市场进入了迅速发展阶段。一度出现40多家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近400家。上市交易的品种有粮食、木材、金属等实物商品和国库券等等。
简介:中国应坚持科学的立法导向推进《期货法》立法。关于期货市场基本问题立法,建议以发展趋势为导向处理《期货法》调整范围问题,以国际化发展为导向处理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问题。关于期货市场主体立法,建议以强化保护为导向专章规范期货交易者,以市场化为导向规范期货交易所,以促进发展为导向规范期货经营机构。关于期货市场重点制度立法,建议以还原市场基础性地位为导向完善期货品种上市制度,以维护立法协调一致为导向完善期货保证金管理制度,以突出期货市场基本理念为导向完善强行平仓制度,以突出法律属性为导向健全基本民商事制度,以强化监管为导向完善期货交割制度。关于期货市场监管执法立法,建议以功能监管为导向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制,以从严监管为导向健全期货市场监管执法手段,以全面监管为导向完善跨市场监管执法制度。
简介: 你去过美国的太平洋赌城和拉斯维加斯吗?难怪你不懂,下次我带你下海去试试身手就知道什么叫豪赌了.一般的人都有输不起的毛病.输钱的人都是胆战心惊怕输的人,什么叫赌神?押上的筹码应当是你的胆魄和才智,甚至是你的前程、生命,这一把输一万,下一把要下两万、三万的注,才可能捞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