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2号《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年7月1日起施行。
简介: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削减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污染物排放,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对《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2年版)》进行了修订。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对《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