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部内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是财税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和执行者,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为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各级财政部门全面履行财政普法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与财政管理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坚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简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敢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借力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元宝山区检察院先后接待万余人来院里参加普法教育.同时,在检察室、看守所、街区、学校建立8个普法宣传基地,把法律的阳光送到百姓身边.坚持普法制度化.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多年来,全院以“法治进校园”为契机,加强检校沟通和联系,并不断开展防恐、防性侵、防校园暴力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为各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形成了家、检、校、学生于一体的校园普法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