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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事补偿制度是对国家合法侵权行为是否承担责任问题的初步探索,具有新颖性和客观性的特征。通过它来救济国家侵权行为不仅是公共福利的要求,而且是社会公平正义观念、基本人权保护观念及人道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

  • 标签: 刑事补偿制度 国家补偿 救济范围
  • 简介:<正>引言民事补偿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早已出现或存在于我国民法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形式或类型的民事责任却长期没有引起法学界的注意与重视。新旧民法教科书中找不到关于民事补偿责任的任何理论叙

  • 标签: 补偿责任 民事补偿 行政补偿 赔偿责任 国家补偿 过错责任
  • 简介:行政补偿范畴研究是研究行政补偿制度的逻辑起点。从国外的理论与实践来看,行政补偿的型态不一,差别较大。考虑到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实际及行政补偿一般理论,在构建我国行政补偿制度时,宜将行政补偿的型态确定为公益征收补偿、公用征用补偿、行政活动调整之损害补偿和行政行为附随效果之损害补偿。相应地,行政补偿可定义为"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害,依公平原则,对遣此损害的相对人给予合理补偿的行为"。

  • 标签: 行政补偿 财产权 合理补偿 相对人 公共利益 行政主体
  • 简介:我国生态补偿立法正处于发展阶段,虽然取得了不少进步,但也存在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标准较低、补偿方式单一、补偿程序欠缺等不足。从生态补偿主体、标准、方式以及程序等方面对我国现行生态补偿立法进行整理和分析有利于深化对生态补偿理论的研究,完善生态补偿立法。

  • 标签: 生态补偿 行政补偿 立法
  • 简介:消防行政征用补偿是指消防行政补偿主体因合法征用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损失,而由国家对其损失进行补救的行为。现行法律法规为其实施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缺乏操作性。系统的消防行政征用法律制度应当包括补偿义务机关和补偿请求人、补偿的范围、补偿的程序、补偿的方式和标准、补偿的费用等主要内容。

  • 标签: 消防法 行政征用 补偿
  • 简介:"儿子‘米奇’终于可以安息了。"香港夫妇刁志超和林希婷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刚刚为爱犬打了一场轰动的官司,被他们称为儿子的"米奇"是一条约克夏犬。两人与爱犬间有着怎样的宠物情缘呢?分离七日竟成诀别Mickey,中文名米奇,是丈夫刁志超送给妻子林希婷的第一只狗。“那是2005年3月,它才两三个月大。它是一只约克夏犬,我给它取名叫米奇。”9年前的往事,林希婷至今历历在目。刁志超和林希婷因工作变动,2年前从香港移居到广东佛山。

  • 标签: 宠物店 约克夏 米奇 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 佛山市南海区
  • 简介:经缅甸联邦政府内阁2005年7月14日举行的第26/2005次会议批准,缅甸劳动部部长吴当于2005年7月21日签发了劳动部2005年第1号通知,对《劳工补偿法案》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包括如下:(1)修改了关于“劳工人员”一词的的定义,除体力工人之外,月薪超过4万缅币的其他劳动人员也不包括在内;(2)依据第4节第1条的A(i)和(ii)条款,因受伤导致死亡的,补偿金额最低为15万缅币,最高可达45万缅币;(3)依据第4节第1条的B(i)和(ii)条款,因受伤导致永久性瘫痪的,补偿金额最低为20万缅币,最高可达60万缅币;

  • 标签: 缅甸 法案 劳工 修订 补偿金额 联邦政府
  • 简介: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引发的财产损失,荷兰《空间规划法》规定了规划补偿制度。荷兰的规划补偿制度以"公共负担平等"为原则,规定除正常的社会风险范围内的以及风险承受等情形之外的规划损失应当予以补偿。认定规划损失是否属于正常的社会风险需要综合考量规划的性质、可预见性以及损失的性质和大小等因素。风险承受原则要求对于申请人应当预见并能够避免的规划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荷兰在规划损失补偿认定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于我国有借鉴意义。

  • 标签: 规划补偿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正常的社会风险 风险承受
  • 简介:公共复印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时,不需要消费者支付费用。如何补偿著作权人的利益,成为德国著作权法上的重要问题。德国联邦宪法法院(Bundesverfassungsgericht)通过1996年的BverfG1BvR1282/91一案,进一步确定了复印服务商的"设备给付义务"(Ger(a|¨)teverg(u|¨)tung)和"经营给付义务"(Betreiberverg(u|¨)tung)。复制服务商的补偿义务,还需要通过集体管理机制得以实现。以VGWORT为代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控制集体求偿的外部性与成本,有效地维护了著作权人在公共复印环节中应被保护的著作财产权。

  • 标签: 公共复印 补偿义务 集体求偿机制
  • 简介:我国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均通过契约,规范因限制资源开发利用而给予补偿的政府,以及因丧失发展机会和保护生态而接受补偿的主体,其本质是民事财产权的运行,鉴于生态保护补偿第一案还满足民事诉讼的形式要件,由此,补偿纠纷就是民事纠纷。根据合同原理,哪一级政府承诺提供补偿资金,哪一级政府就是补偿义务主体。然而,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当政府履行补偿义务时,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中央政府,这使补偿关系不仅与受益者补偿原则不匹配,而且加大了中央政府的负担。为此,需要应然意义上的补偿义务主体层级。其中,受益者补偿不仅是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原则,对于确定区域、流域补偿政府的层级更具有操作价值,该原则的不足可以通过央地合理分权理论解决,即根据生态环境服务的惠及面合理分配央地财权事权,划定应然的履行具体补偿义务的政府。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政府 补偿义务主体 受偿权利主体
  • 简介:无论是湿地保护立法还是大江大河流域立法都不能忽视生态保护孙偿机制,生态保护孙偿机制须明确孙偿谁、为什么孙偿、谁孙偿、怎么孙偿这一系列问题.洞庭湖湿地保护同样需要建立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同样也必须考虑这一系列问题.应该以孙偿对象为中心来构建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因为孙偿对象是生态保护孙偿的逻辑基础,是确定和实现生态保护孙偿直接目标的立足点、是确定生态保护孙偿方式和标准的决定因素.“孙偿对象中心论”可以使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建构的逻辑更清晰、内容更简单明了.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补偿对象 洞庭湖湿地
  • 简介:在缺乏专业法律信息来源时,法院民事调解中的当事人往往存在法律信息不对称情形。信息劣势方缺乏对权利内容及其救济的全面认识,在调解中往往造成不利后果,而此种不利后果没有畅通机制给予修正,使调解结果并未彻底解决纠纷。因此,应确立法官对法律的释明权,鼓励法官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建议,以补偿信息劣势方的法律信息。

  • 标签: 调解 法律信息 信息补偿
  • 简介: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无论合法或不合法,均有可能给公民的自由权利造成损害。在法治国家中,对人民因此所受之损害,皆产生应如何以财产给付予以弥补之问题。因公权力不合法之行使,致个别人受有不利益,而由国家以财产给付所为之弥补措施,为国家赔偿。

  • 标签: 刑事赔偿 国家机关 自由权利 法治国家 弥补措施 国家赔偿
  • 简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作为这样一种法律制度,它以确保被害人的利益为基础和出发点,以保障被害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为根本目的,以国家补偿的方式实现被害人与加害人、被害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和谐.无论是从其理论基础还是从我国的现状来看,通过立法建立一部科学而合理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国家补偿 补偿主体
  • 简介: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制度设计的前提,在于对其所规范的补偿行为法律属性的判定。现有的法律性质观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判定依据不科学,均未抓住生态保护补偿行为背后的主要矛盾。虽然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中存在行政行为,但不是其本质属性;生态保护补偿也不是行政补偿,不是行政合同行为;我国存在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化行为。本质上,生态保护补偿行为体现了民事财产权的运行,是平等、独立的民事物权主体之间的民事财产权关系,这种财产权关系体现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不同领域的保护补偿中均有体现。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法律性质 行政行为 民事属性 财产权
  • 简介: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国家补偿犯罪被害人制度作为一种正式的法律制度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大规模建立。短短几十年时间,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欧美、大洋州国家,以及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立法。建立被害人国家救助或补偿制度已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8月11日至13日,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在江西井冈山召开,

  • 标签: 国家补偿制度 犯罪被害人 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 学术研讨会 犯罪学研究 60年代
  • 简介:为了破解农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我国已经开展了一些农业生态补偿试点.但在实践中,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暴露出法制化程度不足、内涵外延不清、补偿资金来源过于单一、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为此,应尽早着手,推动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完善,服务我国生态文明构建.

  • 标签: 农业生态补偿 法制化 不足 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