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政办发[2015]32号4月7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政府网站是网络时代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对摸清政府网站“家底”,提升政府网站权威性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启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网站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