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的要素匹配机制。(1)事权方面。当务之急是合理、明晰地界定政府的支出责任范围,从而才能明确政府引导基金真正用在哪里。综合考虑国家战略、政府目标、政府职能定位,通过中期财政规划等途径,进一步明确政府事权,让政府引导基金有的放矢。再者,应当重新划分政府在引导基金中的事权范围,明确政府的职责在于引导,而非主导和指导。投资、运营等市场属性的事权交由市场化的投资主体,政策目标设定、行政法制监督等政府属性的事权交由政府。政府不能以行政手段干预引导基金的专业化管理,但可以通过实行“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等加以引导和监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简介:摘要:本课题研究的方法:分析我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营机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区外产业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机制情况;探索设立1+N的新运营机制;新运营机制下加快引导基金发展的建议。
简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规范政府收入分配行为,进一步扩大和培育内需,减轻企业负担,省政府决定取消在我省范围内征收的交通建设费附加《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征交通建设费附加的通知》(川办发[1992]70号)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四
简介:在中国目前的政府性基金中,很多项目具有间接税的性质,这些基金同间接税一样,可以通过价格将负担转嫁给居民。将具有“准间接税”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剥离出来,并与间接税进行有效对接。在此基础上,理顺了“准间接税”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影响居民消费的传导路径。通过构建ELES模型并利用弹性分析发现,“准间接税”部分政府性基金不同程度出现向城镇居民转移的情况。更进一步,通过计算得出城镇居民在消费过程中负担的具体基金数额。“准间接税”部分政府性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居民消费决策,抑制了居民消费水平。为此,政府要逐步规范、清理一部分不合理的基金项目,以释放消费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