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学界解决了经济法存在的合理性问题,21世纪,我们首先要重点解决政府干预市场的科学性、合法性的问题即政府应当怎样干预市场的问题.研究这一问题应当以对现行政府干预市场方法之批判作为逻辑起点.政府干预市场的方法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批判、检讨:管制理性主义、立法理想主义、执法运动主义.
简介:
政府干预市场方法之批判
局外人还是参与者:区分国家干预市场时的双重身份──兼论经济法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