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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档案数量日益增多,对档案使用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档案数字化技术应运而生。档案数字化是档案使用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本文就如何加强房屋租赁档案数字化建设,发挥房屋租赁档案最大作用,进行分析研究。

  • 标签: 房屋租赁档案 数字化建设
  • 简介:案据自治事务第十一区分所所长王玉树呈称:“查香厂新世界房屋年久失修,危险万状,前经工务局通知修理。窃以该处为本区界内最大商场,故为繁荣市面保存建筑起见,实有整理之必要。特与该旧商场董事会代表郭定森磋商招人承租办法,当与黄赞侯、王金凯等接洽,结果情愿醵资承租。于本月十一日双方订立草约,由各代表人负责签字。嗣即从事修理,积极进行。”等情。查该处房屋建筑原不坚固,如复用作游人集合场所,自非大加修整,使工料坚实,不足以保安全。其修理方法是否妥善?应由该局于呈报建筑时严加考核,并于施工时切实监督,勿得放任,以防危险。合行令仰该局遵照办理。

  • 标签: 房屋建筑 修理方法 世界 监督 市政府 北平
  • 简介:众所周知,澳大利亚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位于全球领先行列。本文选取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住宅交易改革的成功案例,通过对PASS(物产承购和销售系统)的描述,分析其特点以及在房屋交易中的应用优势,从技术和政府运作的角度全面介绍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房屋交易数字化的情况。

  • 标签: 房屋交易 PASS系统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
  • 简介:查本厂承做贵局东黄城根水泥混凝土道路工程,除拆移道牙及东不压桥西侧路面经贵局同意暂先不做外,其余路面五千四百六十平方米业于十月三十日全部工竣,即祈派员前往验收,以资结束,实为德便。此呈北平市政府工务局

  • 标签: 水泥混凝土 道路工程 市政府 路面
  • 简介:事由:为西皇城根修筑混凝土路之铺装路面工作经招工分做,业已竣工,其应领工价结算尚欠国币九一三六八0元,拟请转饬会计迅予发下,并请派员验收,以资结束,可否请示由。

  • 标签: 竣工验收 混凝土 修筑 皇城 工程
  • 简介:将西于庄地区改造工程工作全过程真实地记录下来,为后人留下宝贵财富,存史资政,是档案工作的重要职责。为此,红桥区档案局紧紧围绕西于庄地区改造工程重点工作,搞好服务,采取多项举措,加大对西于庄地区改造工程档案工作管理力度。

  • 标签: 管理力度 档案局 红桥区 改造 工程档案工作 征收
  • 简介:查本局修筑地安门外西黄城根水泥混凝土路面,所有该路电车轨道旁均已修筑水泥混凝土块代替轨道石,其轨道中间并拟添修炒油路面一层。按照规定,电车轨道旁半公尺以内之筑路费应由贵公司担负二分之一。计修筑水泥混凝土路面应担工料费五百七十二万七千二百元,添修炒油路面应担工料费四百四十六万三千元,两项共计一千零十九万零二百元。拟请迅予照数拨付过局,以资归垫。相应函达,即希查照。此致

  • 标签: 水泥混凝土路面 修筑 拨付 北平市 公函 轨道
  • 简介:案查修筑地安门外东西黄城根水泥混凝土道路工程一案,关于东黄城根一段工程,交由次低标崇华营造厂承做,已于十月四日将合同等件呈送钧府核备在案。该工程于九月廿四日开工,现已铺修完成之路面计五四六。平方公尺,仅余移修道牙一九。公尺及东不压桥两端路面约八五五平方公尺尚未完成。惟因东不压桥旁现正修筑涵洞,在该涵洞未完成前未便施修路面,拟暂予缓修。并对该包商先行结算,将缓做部分工款于其应得工款总额内核算扣除。一俟涵洞修竣后,即由本局工程总队派工补修完成。

  • 标签: 道路工程 水泥混凝土 市政府 北平市 地安门 路面
  • 简介:奉派验收工程总队修筑西皇城根混凝土路工程。等因。遵于十一月七日会同该队副总队长韩绍如前往,经查验所作尚无不合,修筑面积并经详细丈量,计由工头带工分作者七一八二·三平方公尺,该队裹工试验自作者一四七·七平方公尺,合计七三三0平方公尺。其带工分作者七一八二·三平方公尺应按方付款,较该队原报七三0七·六平方公尺少一二五·三平方公尺。该工程拟请准予验收。至工款究应否按实收面积核发之处,理合检同面积丈量草图一张签请钧夺。谨呈

  • 标签: 混凝土 修筑 皇城 平方 工程 面积
  • 简介:查西皇城根修筑混凝土路工程,工程总队于九月二十七日签准由忠实工头数人负责带工分做,不限工数,预计每日可作四百平方公尺,于二十日内完成。该路共约八千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工价一千八百元。兹据该队签称:于九月廿八日开工,迄十月廿三日竣工,共计铺装路面七三0七·六0平方公尺,以单价一千八百元计,共为一千三百一十五万三千六百八十元,除领到一千二百廿四万元已陆续转发外,尚应领九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元,签请发给前来。经核尚无不合,拟据实报核,并请派员验收。可否,请示。谨呈

  • 标签: 混凝土 工程 修筑 皇城 北平市 主任
  • 简介:2006年10月,国家建设部制定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公开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束了多年来房屋权属登记档案能否公开查阅的争论。体现了政府对公众知情权和公民隐私权的尊重。其政策引领意义自不待言。反观近年来涉及档案开放与公布的事件或案例屡屡发生。从2002年12月6日《中国青年报》刊登的某市教师张岩因查阅自家房产档案10年未果,诉该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案;到青年作家汤国基因自己人事档案中的评语不实。导致自己20年来一直找不到工作,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自己的母校告上法庭……上述种种,令档案工作者不得不再次关注起档案开放工作中如何切实保护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的问题。

  • 标签: 房屋权属登记 档案开放工作 公民隐私权 公众知情权 信息公开 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