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位领导常务理事、理事、各位专家、各位老师们!大家好!首先感谢会议东道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院领导、院机关和为会议服务的同志们,他们付出艰苦的劳动,为我们的会议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为大家的生活提供了舒适的客房,可口的饭菜。我们感谢省、市领导光临我们的会议指导工作。这是对会议的关心,对继续教育事业的关注,我们全体参会人员受到鼓舞和鞭策。我们大会邀请了几位专家、学者、全国协会的领导、代表门将听到他们精彩的学术讲座和报告。我讲两个问题,第一,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成立的历史状况和工作性质方法。第二,这次会议的任务:
简介:1994年3月30日,电力工业部以电政法(1994)184号文发出关于《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促进电力建设利用外资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快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的步伐,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全国外资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我部拟订了《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利用外资是加快电力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电管局、电力局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职责,依法加强对本地区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工作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利用外资的前期工作,利用外资既要持积极态度,又要注意防止盲目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为了使电力建设利用外资符合我国法律要求,对意向书、合同书的起草、谈判、签订应有法律顾问参加,均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发至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归口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