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促进和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利用外资水平,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3月联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并购我国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企业)的股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现通知如下:一、外国投资者按照《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购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者认购境内企业增资(以下简称股权并购)使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凡变更设立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超过25%的,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收。二、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所制定的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在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有关衔接问题按以下规定执行:(一)经营期开始及经营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颁发变更营业执照之日,为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开始,至工商变更登记...
简介: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是在我省江水北调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向北延伸,采用双线输水格局,以京杭运河为输水干线,新辟运西输水线,通过13个梯级泵站将长江水逐级提升,串联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等调蓄湖泊,将水送至天津和山东胶东半岛。整个工程分三期实施,规划2030年前建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抽江规模由现有的400m3/s扩大到500m3/s,多年平均抽江水量89亿立方米,其中新增抽江水量36亿m3,实现向山东半岛和黄河以北各调水50m3/s目标。自2002年12月开工以来,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有关部门、沿线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该项工程项目法人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工程建设创优为目标,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努力建设优质高效优美廉洁工程。特别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阳光操作,正确摆正工程建设与拆迁群众的关系,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受到了当地群众的赞扬和肯定。目前,我省境内南水北调已累计开工7个单项工程。首批开工建设的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已经全面建成,在今年汛期发挥了显著排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