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权利贫困是精神贫困的表现之一。权利贫困不仅是物质和精神上致贫的重要原因,而且直接导致了贫困群体在政治参与上处于纠结、无奈和冷漠状态。贫困群体政治参与的冷漠反过来又加剧了权利贫困和精神贫困,从而经济上更难脱贫。权利贫困如果不加以阻断,精准扶贫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乡村振兴和乡村善治之路将会异常艰难。当前,精准扶贫要在物质扶贫继续发力的基础上,更要把精神扶贫权利扶贫作为着力点和战略目标。为此,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提高贫困群体政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用精神脱贫权利脱贫带动物质脱贫,从而实现中国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现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
简介:城市新弱势群体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好其就业问题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税收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对促进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文首先对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的特殊性与税收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提出税收政策作为外生变量要引起如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以及企业雇佣新弱势群体的积极性等内生变量发生变化,才能起到作用。其次,就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分析。认为必须在就业培训、政策的适用对象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同时考虑。才能够有效地促进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简介:利用2016年湖北省城市低保对象调研数据,运用制度分析法从资源约束和主体协同两个维度对制度规定、制度执行、实践效果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城市低保家庭受家庭资源约束和子代代际分配倾向影响,缺乏为未来养老投资的预算安排,社会养老因制度参保缴费强制要求权利义务统一,经测算城市低保家庭经济能力不足以长期供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仅对贫困家庭的当期最低生活消费进行补助,缺乏为贫困家庭未来养老的制度目标。研究建议:提高两项制度协同衔接水平,加强对城市贫困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参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达到法定领取年龄的城市低保家庭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适龄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应当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可根据家庭经济能力和负担按照不同比例进行资助参保。同时,经济状况核查计算需要酌情考虑城市老年人养老需要进行适当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