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莫之或欺"、"莫之或止"这类短语的确切含义及内部结构一直存在争议。文章认为"莫之或V"不是单一结构,"莫"、"或"的词性词义在不同结构中是不一样的。部分"莫之或V"的"或"应训"能",是助动词,此点长期未被揭破;这时短语中的"莫"基本是无定代词,但也可能是副词。部分"莫之或V"的"或"则应训"有",为无定代词,这时"莫"是副词,不过它不是修饰某一个词,而是对其后整个主谓结构的的否定。"莫(副词)之或(代词)V"所表达的意思与"莫(代词)之V"基本相当,而与"莫(副词)之V"差别明显。《尚书》"不其或稽"、"无时或怨"与"莫之或V"相类而出现更早,可能对后者产生过影响。
简介: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当下通行刑法学教材中对于拘役具体执行场所的表述大致可分为两种,即“就近的拘役所、监狱或看守所”和“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但事实上,这两种表述都是错误的,拘役只在就近的看守所执行,拘役所已于2006年4月30目前撤销完毕,监狱更早于1983年8月13日移交给司法行政系统,通行教材却没有对此进行相应的修订。由此得出四点启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之间是互相促进的;法学教育需要衔接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重视行刑研究将有助于刑法学的全面发展;刑法学教材的修订再版应全面考虑各种变化。
简介: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现实之中,没有任何人可以脱离生活和现实,在社会这个大作坊中我们都会程度不同地受到现实的各种浸染.一个优秀的有良知的诗人总是会通过诗歌来反省与审视,让自己融入与在场,保持心灵的独立与独我的思考,诗人病夫就是如此,他的诗特立独行,一向忠实于现实,忠实于自我的内心,对社会与人性都有深入的洞察,他总是能找到最恰当的表达方式表达出他对生命与生活的见解与理解.真切的感受力与强烈的现实感牵引着读者与他一起'咳嗽或嚎叫',这些在他的诗集《咳嗽或嚎叫》中更加深入地体现.
简介:对于任何艺术家来说,承载自己作品的空间场所是提供作品的展示载体,是凝结当代公共艺术相关概念的重要符号。空间场所的意义对于观众来说是敲开艺术家思想钥匙。场所让观众常以时间线为轴,又以三维空间为体,营造出作品需要的主题氛围,并铺开作品主题的画卷。而如今,场所和当代艺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并在艺术客体和艺术主体中的联系中变得日益重要。从单一的背景展板或艺术展馆,到逐步被认识为赋予了历史事件、政治因素、地理元素、哲学暗喻等表象和作用的概念。如今甚至可以变成独立的当代艺术装置作品。这样的变迁丰富了当代艺术延展的层次,扩充了当代艺术的讨论主题,继续让艺术成为经久不衰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