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美国为维护其自身的霸主地位,对他国屡次使用经济制裁的手段进行打压。经济制裁作为一种法律与经济相结合的手段与战争相比有着低成本、低风险的特征在外交失败时愈加频繁的被采用。美国围绕经济制裁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将之运用到国际事务中,整体来看美国采用经济制裁手段的次数比任何国家都要多得多。自2018年起,美国单方面挑起了中美贸易争端,2019年5月15日,美国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列入出口管制的“实体名单”。基于美国将经济制裁作为实现其外交目标的常态化手段,成为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就经济制裁与反制的法律机理进行梳理并探究应对经济制裁的反制法律对策极为必要。一方面,我国须为可能到来的经济制裁做好反制准备,这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完善我国对外的经济制裁法制可以成为维护国际秩序和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
简介:作者论述了西方法学家的国际经济法学说,国际经济法概念、本质、特殊性及现行国际经济秩序法所发挥的作用,着重阐明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这三个法律文件,建立了世界范围的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它是为工业发达国家谋利益的国际经济法体系。从国际经济现象看,许多发展中国家把自己的原料、能源、农副产品卖给工业化国家,换取外汇,买回工业化国家的工业品;工业化国家则买进原料、能源、制成工业品卖给发展中国家,并用卖得的钱,购买它所需的原料,能源,制造工业品。如此往复循环,它使发达国家的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而使发展中国家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匮乏。我们应该很好地研究国际经济法,弄清它的哪些规定对我们是有利的,哪些规定是有害的,趋利避害,并制订对策性的涉外经济立法,从而加速完成我国“四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