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20世纪是世界大战的世纪。具体的民族国家与其他民族国家的利益对立,在该世纪达到了自民族国家诞生以来最为激烈的程度。但是,在20世纪后半期,情形逐渐发生了变化。企业的经济活动、人员交往和信息交流的全球化,促成了很多超国家的机构的建立和适用于很多国家的规则的制定,其目的是在国际范围内——像国内法一样——同等处理相同的事件。设立国际刑事法院(ISTGH)的努力,也经历了类似的历程。在全球化的社会中,自然就要求对大规模的严重犯罪,例如侵略战争和谋杀民众,由国际法院进行审判,特别是当这些犯罪在相关国家完全没能或者没能公正地受到追究和处罚的时候。但是,这一要求与传统的国家刑罚权的不可侵犯性之间的冲突,至
简介: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法治的标志性成就之一。法院自2002年建立以来进入全面运作,在缔约国增加、建章立制取得进展的同时,还发展了被害人参与和赔偿制度,通过了侵略罪修正案和战争罪有关修正案。同时,法院也面临着诸多的制度性挑战。由于被认为存在双重标准,法院权威遭受多方特别是非洲国家的普遍质疑;补充性管辖原则共识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分歧;与各方的合作亟待不断加强。《罗马规约》涉国家元首豁免条款的解释引起广泛争议,肯尼亚领导人案还催生了《程序和证据规则》三项修正案。就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而言,两者在预防和惩治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重国际犯罪的职责方面有所重叠,应依法维护安理会在认定国家侵略行为方面的权威,致力于发展两者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关系。我国虽然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但是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密切相关,我国一直关注法院工作,呼吁法院依法审慎履行职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简介:以司法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并不是最近开始的事情,但在近10多年来,国际上以司法的形式解决国家之间的诉讼或者经济、海事纠纷甚至追究个人责任的审判机构呈现大幅度增加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不仅反映在国际层面,尤其反映在区域范围。有人甚至将众多新成立的国际司法机构与传统的审判机构一起形容为构成了国际司法网络。国际司法网络的出现和所发挥重要作用,体现了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自本期开始,本刊将新设“国际司法依制概评”栏目,每期发表一篇,力图以简洁的语言,从追踪描述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法院和法庭开始,进而对涉及所有国际法院和法庭的重大问题进行比较研究。本期首先从国际刑事法院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