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资产是属于全民即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国有资产不仅是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是维系国家存续。发挥社会职能的保障。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形成覆盖全部国有资产的统一而协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解决,这突出表现在对国有资产监管上部分资产的归属与管理方式一直没有明确.使资产管理上出现一些混乱局面。造成有些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措施不力,重复建设、重复购置、超编超标、家底不清、流失严重、漏洞百出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资产管理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到。国有资产的管理亟待加强。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简介:一、《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背景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企业国有资产法共分9章77条,分别为总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附则。该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国有资产立法迈出的第一步。今后还应该研究制订监管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历史文化资产的法律,构建全方位保护国有资产的法律体系。二、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将使我国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也必将对我市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该份具有以下四大显著亮点:亮点一迈出国资立法第一步,全面涵盖了经营性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一般划分为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对于行政事业性资产,财政部等有专门的部门规章;对于矿产、水、土地、森林等资源性资产,则一般都有专门的单行法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