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数十年来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切实威胁到岛屿国家和沿海小国领土的存在。如果国家领土被淹没于海平面以下,其是否仍有国家资格是一个必须面对的法律问题。国际法在国家资格上确立了创建和消失的一般规则,同时也存在着没有领土和人口、没有政府、没有完全主权的国家,此种特殊性使得国家资格不能简单以几项标准来判断。从国际法的实践来看,一项或几项判断标准的缺失,并不必然导致国家失去国家资格。而导致领土被海水淹没的原因,是全人类所造成的,被淹没的国家只是受害者。所以,于情于理都不能轻易剥夺被淹没国家的国家资格。国际法应该调整自身的规定,发展和创造出更好的方案,最大程度地保障被淹没国家的权益。
简介:(2018年3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创中心',CollaborativeInnovationCenterforTerritorialSovereigntyandMaritimeRights,CICTSMR),成立于2012年9月,由武汉大学牵头,联合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郑州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研究所、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等协同单位共同组建,并得到了中央外办、外交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中央和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2014年经教育部、财政部正式认定为'2011协同创新中心'。协创中心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要求,瞄准国家领土海洋维权重大问题,开展战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工作,建设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国家战略平台、世界一流智库。
简介:20世纪60年代,随着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要员会的南海资源大发现,南海问题日益凸显起来,原本承认南沙群岛为中领土的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开给积极擦掘南海资源,并纠缠起南沙诸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来。无论是上述国家的公众压力、经济发展现实需要,还是国际上“中国威胁论”的避免地处于风口浪尖之上。越南是侵占我国南沙群岛岛屿最多的国家。本着开发资源、控制战略要地、拓展国防空间的目标,越南一方面维持着对华关系的总体友好与稳定,另一方面在南沙群岛争端上立场蛮横。近期,越南政府公然违反《南海各方行的宣言》精神,非法划定了南沙部分油气招标区块,并将于2007年5月在南沙举行所谓“国会代表”选举。越南还有英国BP公司合作,在南沙修建天然气输送管道。越方在南沙采取一系列侵犯中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新行动,违反了中越双方领导人就海上问题达成的重要共识,不利于南海地区的稳定,无论是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还是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我们都必需对南海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