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成股份制,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选择。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以后,国家股所占比重势必很高。随着上市公司实施配股的户数日渐增多,国家股配股或转配股问题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问题。据统计,到1997年6月底止,上海股市中有用家上市公司实施国家股配股或转配股,共计99442.88万股,以今年6月对日收盘价计算,市价总值为146.5亿元,约占沪市总流通市值的6%。国家股配股,以往由于资金或其他原因,大多是以放弃配股权利,采取转配形式让渡给社会股东,逾期未被认购的国家股转配部分由承销商包销或由承销商代销。这些举动虽然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吸收社会资金,但国家行为同时也被放弃了;转配部分暂
简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最近就股份制与国家股权管理问题提出八条意见。一、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一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二是提高国有资产收益率。二、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目前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方式在体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理顺。三、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做好产权界定和明确股权设置的工作。四、根据企业筹资规模和股权结构的变化来调整对国家股权的管理。五、关于拆股方案和股标发行价格,两者须放在一起审查议定,因牵涉到新老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六、关于国家股权的行使,即谁来行使国家股权的问题。目前实际上存在着多个部门都在行使国家股权,管理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尚未得
简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前十多前的改革措施,几乎都只是在国家与企业之间作一些局部利益的调整,如1979年至1982年实行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利润分成,1983年至1986年实行的利改税,,1987年至1991年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1992年下关年起实行的名义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上是扩大十四企业自主权等,基本上都未包括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和企业组织制度方面的改革,80年代中期,我国曾进行“股份制”试点,但却不是国企改革的主要形式,直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新思路,以及十五大的明确部署,才使国有企业从过去长期实行的以放权让利为主的局部改革,进入了一个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的制度创新新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