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国家安全法治研究整体上历经起步探索(1978~1993)、逐步发展(1994~2009)、全面发展(2010~2014)以及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2014年至今)四个阶段。每一阶段的国家安全法治研究都脱离不开其时代背景。贯穿四十年的国家安全法治研究的主题是,围绕“国家安全”法律内涵即国家安全法治研究本体论展开多维度思考与探索。其研究重点涵盖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研究、国家安全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国家安全法学科独立性及其发展等方面。法律意义上“国家安全”的内涵也经历了从“传统(政治)安全”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转变过程。针对实践需要,国家安全法治研究日益深化和繁荣。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研究面临的时代命题包括相关法律体系的建构和阐释,深化国家安全法与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研究,研究方法创新与满足各领域国家安全保障的现实需要,等等。未来仍要坚持聚焦国家安全法治基本问题的研究。
简介:问:一、为什么要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和物品?答:《国家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人员情况是比较复杂的,要查清并追究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就要按照《宪法》和拥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查明了有关的事实,收集到有关证据,才能准确地认定违法或犯罪,国家安全机关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掌握必要的情况、线索和证据材料,必然要向有关组织查看或者调阅有关人员的有关档案
简介:问:一、接受间谍组织的诸葛亮如提供边民证、居民身份证、禁止出口的国内报刊等任务,是否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怎样处罚》答:行为人没有参加间谍组织,但接受了间谍组织一般性的任务,为间谍组织提供了边民证、居民身份证以及不许出口的报刊等,就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有的是由于国家安全意识淡薄,或者是由于谋取经济利益及其他目睥。对这些行为必须有适当的处罚措施,罅这类行为的继续发生。对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处罚,就是一种子入纵,对一人一事的入纵,就可能导致同样或者类似的事件屡禁不止,也可能导致情节严重和_出于谋取经济利技在要输。碱>对落ha罚措施,制止这类行为的继续发生山守这不大一)处罚。
简介:问:国家家全机关在侦察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为什么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答:以间谍行为为代表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犯罪直接的行为人是个人,但其背后一般都有某个国家或者政治集团为后台,为其幕后策划和指挥,这类犯罪的行为人往往经过从事间谍活动和反侦察等专门的技能训练、并且高精尖的科学技术被运用于间谍犯罪活动中。所以,这类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国家间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争艺术斗的较量。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技术性、隐蔽性给对这种犯罪行为的侦察增加了一定难度,因此必须针锋相对,有时必须采取技术侦察措施来有效地对付间谍活动,方能战而胜之。但是,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必须严格限制、经过严格的
简介:什么是国家安全?答:国家安全是指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和利益的总和,据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政治制度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反不被策反;国家的机构不被渗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势力的威胁和侵犯。什么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事项包括哪些?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包括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简介:一、问: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进入限制进入的地区、场所、单位?答:这是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对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进行侦查,常常需要迅踪行为人或嫌疑人,而侦查对象的行路并不局限于一般的地区、场所、单位,有的侦查对象就在限制进入的地区、场所、单位工作或活动;有的对象与这些地区、场所、单位和人员电括家属)有关系或联系;也有的侦查对象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这些地方,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为了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侦查对象追踪、监视,或者为了取得这些单位、人员的协助、了解情况等,就需要进入这些限制进入的地区、场所和单位。二、问:国家安全机关为什么要查验中国公民和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简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逐步建立起现代国家安全情报体制,同时也加强了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监督,总统主导的行政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以及国会的立法监督构成了美国国家安全法律监督体制。美国国家安全监督的法制历史既是一部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则的历史,也是一部建立健全相应的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的历史,同时还是一部各实施机构与监督机构相互争夺、相互妥协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