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7·湘和9·芙2个原种作为研究对象,五龄期蜕皮激素添食时间分为五日添食区、见熟蚕5%添食区,以不添食区为对照,探讨添食蜕皮激素对原蚕及其杂种一代的影响。结果表明:太早添食蜕皮激素对原蚕的熟蚕体重、上茧量、死笼率、产卵量有不良影响,越后添食蜕皮激素,对蚕儿的各项生理功能影响越少;原蚕添食蜕皮激素对其杂种一代的养蚕成绩没有显著影响。7·湘五日添食区的熟蚕体重、上茧量比不添食区分别低11.56%、38.78%,9·芙分别低9.46%,10.00%;7·湘和9·芙五日添食区的死笼率比不添食区分别高38.78%和60.37%;单蛾产卵量五日添食区显著低于不添食区,7·湘×9·芙低16.18%、9·芙×7·湘低8.74%;而见熟蚕5%添食区和不添食区之间,除9·芙×7·湘的单蛾产卵量比不添食区低3.89%,其余指标均无显著差异。
简介:美国Myriad案是引发已分离DNA分子是否具有可专利性论争的重要案件。2011年,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推翻纽约南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已分离DNA分子具有可专利性,这一裁判的根本性逆转更是激起利益各方的广泛关注和持久争辩。争辩中,对立双方往往忽略一个事实,即基因、天然DNA和已分离DNA三者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应予以区分。因而,认为所有基因及DNA分子都不具有可专利性是不可取的,但不加区分地一律赋予授权资格同样毫无依据。判断已分离DNA分子的可专利性资格,重点应考量与天然DAN分子的组分差异,并采用多重标准综合判断。同时,应严格将科学发现排除在可专利性资格范围之外。
简介:3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开始施行。《条例》提出“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确立了农业保险作为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险费补贴;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条例》将农业互助保险组织认同与保险公司同等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严格了农业保险机构的资质条件,明确提出农业保险机构要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可以委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条例》要求农业保险业务要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条例》还将涉及农房、农机具、渔船等财产保险和涉及农民的生命和身体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等涉农保险也包括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