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筹备,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刊物——《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协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1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社长徐俊达、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协会会长曾凡登、南宁市房产局副局长覃超卓、《中国物业管理》杂志急编傅林以及全国40余家优秀物业管理企业的7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宣传部主任王鹏主持。大会总结了《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协办委员会近一年来的工作,为物业管理行业和《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的进一步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并对杂志的成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代表们普遍认为,《中国物业管理》杂志近一年来,继续保持了其政策性、前瞻性和引导性的特点,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交流做出了贡献。对于杂志在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代表们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同时就杂志的发展和定位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简介:固定房贷利率是指银行与住房贷款者签订房贷合同时,按当时的相应贷款期限确定利率,且在贷款合同期内这一确定利率固定不变。在许多西方国家(如美、英、法、荷等),固定房贷利率都是一种常见的房贷利率产品。而在我国,房贷利率制定的依据是1996年制订的《贷款通则》,根据这个规定,贷款人只能被动地接受央行利率政策指引下的浮动利率。虽然2005年3月17日央行首次提出了固定房贷利率这一概念,并称:“个人住房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由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固定房贷利率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