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WTO体系内的外部反措施系指一国针对另一国在WTO体系外的违法行为而在WTO体系内采取减损自身基于对方所承担的义务的措施,目的在于促使对方终止其不法行为。WTO体系内并无规制外部反措施的确切规范。而无论是WTO体系的"自足性"特性,还是"默示放弃"理论,抑或"例外"条款的效力,都不能作为排除外部反措施在WTO体系内可援用性的依据。无论是GATT时期的谈判资料,还是美国诉墨西哥"软饮料案",都没有明确否定外部反措施在WTO内的可援用性。而GATT时期美国1978年《乌干达禁运法案》则直接提供了一个外部反措施得以援用的实际案例。对于类似于钓鱼岛渔船事件这样的他国严重国际不法行为,中国应重视外部反措施对于自身利益维护的积极意义。
简介:摘要随水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供电企业所面临的环境其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市场环境也是日益复杂,这给供电企业造成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不得不面临更多的风险,常见的风险主要有拖欠电费、用户窃电、供电线损以及电力市场本身存在的风险等1~2。上述这些风险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供电企业营销服务质量的提升,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来管理和规避这些风险,就很难有效改善供电营销服务3。而强化风险管理,对于维护供电营销正常服务并提升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最终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重点分析了供电营销服务所面临的一些主要的风险,然后针对这些存在的风险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以期能够提升供电企业营销服务风险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