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在故意侵害人与知识产权人之间进行强制性资源配置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的要求,故意侵害人承担的赔偿金超过其给知识产权人造成的损失。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与知识产权客体的经济特征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经济特征相适应,该制度并不会导致潜在故意侵害人以及知识产权人投入不适当的预防侵权成本,也不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相反,该制度不仅有助于遏制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从而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而且有助于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增进社会整体效率。因此,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经济学上的正当性基础,值得在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中全面推广。
简介:权力清单制度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科学化的重要步骤,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制度回应。权力清单制度包括权力自身的基本属性、权力运行的基本轨迹和权力清单的边界特征等内涵。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一要强化权力配置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水平;二要强化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确保照单履权,提高国家治理的规范化水平;三要强化民众权利制度建设,突出制衡意识,提高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水平;四要强化权力监督制度建设,构建问责机制,提高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简介:预算法常有“财政宪法”之美誉,究其原因在于,预算法是管理政府之法,而非政府之工具,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我国《预算法》,其深远意义已完全超出了文本修订之意。本文认为预算公开的根本功能是维护纳税人权益,这是制度设计的法益起点;同时能间接地制约与规范行政机关的财政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可督促立法机关更好地履行其预算职权。深层次看,预算公开的功能意义在于,强化纳税人的参与,优化国家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预算公开的制度设计,应当同时包括预算文本意义和过程意义的公开,公开对象既包括普通纳税人,也包括作为其受托人的人大代表。同时,本文指出,现阶段应继续在破解预算公开的制度性障碍、拓深公开的力度、堵住新法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补足规范缺失等四个方面,下足功夫,使预算公开进程能超越静态文本,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