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土地经营权信托实践在浙江绍兴、福建沙县、湖南益阳和安徽宿州等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实践中信托财产权利属性不明成了制约土地经营权信托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其根源在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供给不足,"两权分离"已滞后于土地经营权信托实践,"三权分离"迫切需要从政策到法律的转化。应将农地产权界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权利结构,确认实践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类所有权性质,确认土地经营权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定的派生用益物权。三权分离视域下,土地经营权信托财产属性为土地经营权,利于保护农户利益与土地的物权性利用,进而促进土地经营权信托的持续发展,繁荣农村现代规模经济。
简介: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已在全国进入试点阶段,随之而来的将是在改革经验基础上适时作出立法跟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立法应当充分体现改革政策的精神,但也要遵循立法的一般规律。在承包地经营权抵押制度设计时,应当对承包地经营权与承包地经营权抵押制度统一筹划;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并充分考虑承包地经营权的特殊性;坚持集体所有,稳定承包关系,不改变土地用途;努力实现抵押权对承包地经营影响最小化。根据承包地经营权的特点对相关抵押制度作出合理的安排。
简介:从微观议价角度揭示农地流转交易价格的形成,分析交易费用条件下农地流转议价机理。议价在农地流转交易中具有突出作用,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农地流转市场分割性,包括农用地位置不可移性、农用地用途专属性、农村社会封闭性及地区经济发展和政策实施差异性;二是农地产权交易异质性,包括农地异质性和交易者异质性。研究认为,交易价格因交易标的质量与位置、交易者谈判能力、预期效用等因素差异而不同,交易价格线在市场价格线周围波动。研究发现,在某一交易量水平下,交易费用为正的交易价格线波动幅度小于交易费用为零的交易价格线,当交易量出现递增时,前者波动幅度减弱,但交易量对后者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