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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农业投入是农业稳定发展的关键,农业投入的增减变化,直接关系到农业的稳定发展。“十五”是跨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我省农业进行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经济体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农业在提高整体素质效益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积极筹措支农资金,拓宽农业投融资领域,多渠道、多元化增加农业投入。

  • 标签: 云南 农业经济 农村经济 经济发展 农业投入
  • 简介:2008年,在发生突如其来的罕见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国际农产品市场剧烈波动、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急剧变化的形势下,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粮、棉、油、蛋、糖等主要农产品获得全面丰收。特别是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高记录,达到105700亿斤,是我国近40年来第一次实现连续五年粮食增产。农业粮食增产的好形势,不仅增强了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也赢得了掌控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 标签: 农村经济 巩固和发展 农业 国际农产品市场 重大突发事件 宏观经济环境
  • 简介:当前,农业增产不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问题,已成为影响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突出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迅速有效的解决,那么,农业的基础地位就会动摇,来之不易的农产品供求平衡局面就要发生逆转,最终将严重制约国民经济的全局“十五”计划目标的实现。本文以保山地区为例,对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 标签: 保山地区 农业产业化 农民增收 农村经济 农业经济
  • 简介:2001年12月6日省财政厅召开了全省农业财政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传达贯彻全国农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九五”时期我省农业财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按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适应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加入WTO的需要,研究、部署“十五”时期我省农业财政工作,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省财政厅副厅长肖晓鹏到会并作了讲话,省政府办公厅扶贫办公室阿扎副主任、省农垦总公司方宇铮总经理及水利厅的负责同志在会上做了发言。全省16个地州市财政局分管局长、农业科长及农业厅、林业厅、乡镇企业局、农科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 标签: 云南 农业 财政支农 农业发展 农村稳定 农民增收
  • 简介:<正>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15年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创新驱动,改革引领,以更大的力度推动财政支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财政支农创新迈出新步伐近年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瞄准问题,主动作为,逐步构建起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三位一体"模式,推动财政支农改革创新不断深入,财政支农工作的站位更高,管理职能

  • 标签: 农村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 求进 支农项目 管理职能
  • 简介:政策性农业保险自2007年实施以来,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一定作用.然而,笔者在工作中发现,这项惠农政策在执行中存在诸多问题,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政策的初衷相去甚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 标签: 政策性农业保险 问题 建议
  • 简介:稳定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雅安地区财政局本专栏由四川省农村财政研究会秘书处与《四川财政》编辑部合编雅安地区是财政困难地区.近几年来,按照地委、行署的部署,每年都尽最大努力.稳定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确保支农资金在预算...

  • 标签: 农业投入 乡镇企业 财政支农资金 农业生产 资金供需矛盾 农村经济发展
  • 简介: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作为主题.进一步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财政作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对协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 标签: 统筹城乡发展 农业农村发展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力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城乡统筹发展
  • 简介: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改进农业税收征管工作以适应税收后的需要显得尤为重要。农村税费改革以前,农业税收的征收执法主体是县、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1958年6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五章第22条规定)。税改后,农业税及附加的征收执法主体已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中发[2000]7号)中明确指出:“农业税及附加统一由财政或税务部门直接征收”。这一通知已明确了农业税及附加的执法主体。乡镇干部不具备农业税的执法资格,不得直接征收。同时,由于税改后农业税及附加成倍增长,工作量将大大增加,再沿袭过去农业税收征管模式将很难适应税改后农业税征管工作的需要。为此,笔者就如何改进农业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浅见。

  • 标签: 农村 税费改革 农业税 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