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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陈云认为:债权转让后,产生债权的原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不影响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权利转让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就其权利的转让达成一致协议,并且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与程序,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则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受让人在受让权利范围内对债务人享有请求权。受让人虽无权向债务人主张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但是基于转让合同有效的处理原则,

  • 标签: 无效合同 债权转移 合同相对性原则 权利转让 债权转让 意思表示真实
  • 简介:法官:3个月前,一家公司向我厂购买了价值120万元的化肥,合同明确约定了公司须在1个月内付清货款。因1个月后公司没有依约付款,在我厂派人催款时,方知该公司早已负债累累,为了逃避债务,半个月前就已将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全部转移至各位股东,导致公司现已根本无力还债。请问,我厂能否直接要求股东还款?

  • 标签: 公司 股东 资产 债权人 逃债 恶意
  • 简介: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 标签: 债权转让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权利 合法利益 构成要件 合同成立
  • 简介:<正>[案例]徐某于2011年8月向沈某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2年。今年8月,陆某拿着徐某写给沈某的借条以及他与沈某所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找到徐某,称:沈某在2012年8月向其借款3.5万元,借期1年,按照他与沈某的书面协议,沈某已经将徐某所欠的3万元债权转让他了,现在他是这3万元借款的债权人,并要求徐某在半个月内向他清偿这3万元,否则就到法院起诉。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转让债权,徐某可否拒绝陆某的还款要求?

  • 标签: 债权人 债权转让 部分转让 转让协议 债务人 借款期限
  • 简介:如果不将电子债权发行的事实通知债权人,这里的接受就是一种债权人对银行发行的电子债权的承诺,还是由发行电子债权的银行发出呢

  • 标签: 电子债权 试论电子
  • 简介:韩国传统意义上的担保制度,其标的物的担保价值较高,而且还因'登记'这一公示制度的完备,担保权的取得及向第三人优先主张权利较为容易,所以韩国一直利用这种不动产担保制度。近年来,不动产交易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动产及债权担保价值的再发现,利用动产及债权担保价值的交易增多,其重要性也随之增加。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金融产业的飞跃性发展,认识到挖掘信用危险性低的金融需求者与持续性金融供给的必要性。在这一过程中,韩国开始关注在过去的金融交易中

  • 标签: 债权转让 转让担保
  • 简介:本文探讨了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基本问题,对理论与实践中突出的某些问题,如债权表见让与、债权让与抵销等进行了重点的阐述.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视角探析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并提出解决的设想.

  • 标签: 债权转让 理论与实践 法律性质 构成要件 法律效力 债权让与
  • 简介:论侵害债权●任自力侵害债权,是指债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旨在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造成债权实际损害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侵害债权在大陆法系国家是本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在英美法系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我国,由于诸多历史原因,现行法律尚无这方面...

  • 标签: 侵害债权 第三人 债务人违约 债权人利益 债权相对性 侵害行为
  • 简介: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

  • 标签: 转让合同 债权 标的物
  • 简介: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 标签: 债权转让 债权债务关系 应收账款 销售货物 销货方 第三方
  • 简介:实现公平的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债权的实现意味着市场信用的实现.保护债权以及债权的实现,就是保护交易安全、保护市场的信用基础、保护市场作用的积极发挥,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通过公法保护债权是公法的当然责任和重要任务,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可行的.通过公法的制度和调整方法,对债权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指在维护和尊重私法秩序和私法手段的同时,利用公法独特的调整机制,对债权进行更大范围的保护,也就是通过公法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给债权的实现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

  • 标签: 民法 债权保护 公法 交易安全 公法保护
  • 简介:定金债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定金具有担保功效,其客体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代替物。定金债权存在被特定化的可能。不同种类的定金中,只有违约定金可以作为别除权的基础权利。对违约定金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理,应当予以类型化,不能采用单一标准。应当注重破产定金债权的撤销问题以及定金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竞合时的处理规则。破产定金债权的处理十分复杂,但是,遵循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思路,首先应当明确定金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性质,并以此作为研究的立足点。

  • 标签: 定金债权 破产别除权 类型化分析
  • 简介:<正>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也是国际贸易的核心单证之一。它证明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收到了托运人交运的货物,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债权关系指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之间基于提单签发和持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提单签发后往往经过多次转让,最后在目的港持提单接收货物以及在货损货差发生时向承运人主张索赔的往往不是托运人而是第三方提单持有人。这个第三方可能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持提单作担保的银行,或其他国际贸易关系的当事人。这些人在买卖、结算等环节的权利的实现,最终取决于提单代表的权利能否得到实现。所以提单债权关系的性质、内容的确定不仅对海上货物运输的正常运转极其重要,而且与整个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息息相关。但对于提单债权关系学理上一直缺乏深入探讨,并由此引起实务中的很多问题,导致提单纠纷大量产生。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澄清这个问题。

  • 标签: 提单持有人 承运人 运输合同关系 托运人 债权关系 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