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然债务的外延应当从本国实定法和概念功能两个角度入手予以合理界定。从发生原因上看,自然债务包括法定自然债务和意定自然债务,而赌债等形态则不构成自然债务。性质上看,自然债务既不属于民法中的“非债”,也不属于法外空间,而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债务。自然债务的效力体系可以缺乏强制执行力作为推论的出发点展开:静态效力上,自然债务同时也欠缺私力救济力,且自然债权无法作为主动债权而有效主张抵销;动态效力上,自然债务受履行障碍法规制的限度取决于第二性给付义务的目的;自然债务的履行与履行允诺在必要时受债权撤销权和代位权的限制;自然债权在债之保全制度中受行使和效果的限制。
简介:债务曾在中国过去长期高速经济增长中被奉为"神明",又在当前经济步入"新常态"阶段而被斥为"魔鬼",事实上,债务本身并无"善恶"之分,也不存在各地区普适的最优债务安排,合理的债务规模和结构应该适于经济体所处发展阶段。为探究经济增长目标下的最优债务条件,本文基于1978-2012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实证研究发现中国的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关系,债务总规模与公共性债务"双重增长"存在"最优解",在此"最优解"之前无论是债务规模的增长或是公共性债务的增长均会带来经济增长,而在达到这一上限后,要实现经济增长,唯有在降低债务规模或是债务结构调整之间做出权衡。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最优解"以区域金融结构、财政收支、国有经济投资比重、城镇化率等为条件,稳健性检验再次验证了上述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