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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年来,程序制裁措施越来越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它真的能有效抑制公安侦查中违反侦查程序的潜规则吗?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对侦查程序违法的原因、程序制裁的利弊和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 标签: 侦查程序性违法 非法证据排除 程序性制裁 侦查令状制度
  • 简介:现代国家普遍实行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国家领导人的就职宣誓制度。就职宣誓仪式本质上是宪法规定的权力转移程序,其作为一项宪法实施程序规定在宪法中,具有程序的价值。庄重和公开的就职宣誓仪式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仪式参与者和公众对权力转移的认同感,强调国家权力行使者角色的成功转换。就职宣誓制度赋予权力转移的合法,对国家权力转移具有规制价值,承担稳定社会政治秩序的功能。

  • 标签: 就职宣誓制度 宪法程序 权力转移 程序性价值
  • 简介:个人自主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程序自主观反对为自主个人的行动或愿望施加任何内容方面的限定,而实质自主观则主张施加这类限制。在揭示实质观困难和回应实质观质疑的基础上,一种德沃金自主理论框架下的程序观辩护尝试对个人自主的外部影响机制做出说明,使其与人们的道德直觉相容,同时补充完善德沃金自主理论。

  • 标签: 个人自主 实质性 程序性
  • 简介:违法所得没收之特别程序,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特别程序之一。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该程序的启动、裁定结果密切相关,但该程序并不解决罪否与刑罚的问题,在性质上与传统的刑事程序有较大差别,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缺席审判程序,无法进行有效的抗辩。因此在司法实践不足、法律规定较为原则的情况下,需依照"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一方面严格限定侦查机关在判前对犯罪所得等财物的处置,将财产的最终处置权交给法院;另一方面在公告、庭审等程序设计时,注重对被告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保护,正确适用比例原则,准确界定"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之范围,以保障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正当化运行。

  • 标签: 违法所得 没收 刑事诉讼特别程序 正当程序 利害关系人
  • 简介:随着我国的发展,电力在我国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可以说是我国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我国的发展之本.然而,有些人或者团体因为巨大利益的诱惑从而走上了违法用电的一条道路.在我国,违法用电的行为是十分普遍的,可以说几乎在我国的每个城市都存在着违法用电的行为.因此,我国必须加强对于违法用电的侦查,从根本上保护我国的电力资源.本文主要就我国违法用电及违法用电的侦查问题产开相应的论述.

  • 标签: 违法用电 侦查 问题分析
  • 简介:针对我国侦查强职权主义的特点,学界提出了侦查程序诉讼化理论,期望运用现代诉讼的基本原理改造现有的侦查程序,引进司法权的介入与控制,增强犯罪嫌疑人与侦查机关平等对抗的能力。侦查程序诉讼化理论契合了现代诉讼程序保障权利、限制侦查权滥用的价值追求,但由于对侦查程序的内涵把握不准,在司法介入的性质和犯罪嫌疑人地位的定位上难以做到理论白洽和符合侦查实践。不同于审判程序侦查的过程既存在侦查机关单方面调查活动,又包含了控辩双方及其他程序参与人的参与。因此,我国侦查程序改造的路径选择应当围绕这两方面的内容而展开。

  • 标签: 侦查程序 诉讼化 路径选择 程序改造
  • 简介:从世界范围看,侦查程序的启动模式可分为随机型启动模式和程序型启动模式。立案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启动程序属于程序型启动模式,具有案件输入功能、屏蔽功能和分流功能等。但在实践中,由于立案标准的设置不符合认识规律,导致立案前行为性质不明确,侦查启动随意和大量犯罪黑数的产生。随着我国犯罪形势的变化和法制环境的优化,立案程序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总体看,完善我国侦查程序启动的思路有三种,即采取随机启动模式,实行司法审查制度,按“警检一体化”改造侦查启动模式,完善现行侦查启动程序,目前第三种方式较为可行。

  • 标签: 侦查程序 启动模式 立案
  • 简介:未来原告,是指已经遭受人身损害但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未出现任何临床症状的被侵权人.未来原告可通过补充申报的方式加入破产程序,只有在其所受清偿比例达到与其他债权人同一比例时,与其在同一清偿顺序或者清偿顺序在其后的其他债权人才能继续受偿.在债权人加入破产程序后,未来原告自然享有会议参加权,但应对其参加权作出一定限制.在不会严重损害破产效率的情况下,应当允许未来原告行使债权人会议决议撤销权.同时,在出现大量未来原告时,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律师作为未来原告的代表参与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的表决.

  • 标签: 未来原告 企业破产 程序性权利
  • 简介:捕后羁押必要审查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它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的司法实践,也让我们对于羁押措施的适用进行了新审视、重组合和再设计.从刑诉法修改的视角对捕后羁押必要审查制度的实施困境进行分析,并对审查主体、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等实体要件及审查启动方式、审查模式等程序要件进行理论探索,对于司法实践是有裨益的.

  • 标签: 法经济学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刑事诉讼法
  • 简介:在刑事诉讼法解决了技术侦查的基本法律授权问题之后,如何对技术侦查进行细致而严密的程序规制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侦查机关出台了相关规定,对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审批程序、期限等进行了一定的规制.从目前司法实践情况看,技术侦查的实施日趋严格与规范,以往常见的随意扩大技术侦查适用范围、随意增加控制对象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现有的规定并非完美,技术侦查要在法治化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应当以保障人权与控制犯罪的动态平衡为总体理念,对技术侦查程序规制继续加以完善.

  • 标签: 技术侦查 程序规制 理念
  • 简介:违法侦查作为一种程序违法行为,不仅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而且可能造成被害人权利的损害。不同违法侦查行为对被害人权利造成损害不同。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权利,必须对违法侦查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包括实体性制裁和程序制裁。违法侦查法律制裁的种类应当随违法侦查表现形式不同而不同。

  • 标签: 被害人 违法侦查 法律制裁
  • 简介:修改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鉴于现实中此项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有必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在检察环节更规范有效地开展违法所得没收工作,提出制定该程序的证据标准和诉讼细则,细化特别没收程序,从而促进追赃追逃工作。

  • 标签: 违法所得 没收程序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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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指导案例19号存在“相关法条”罗列不当和雇员责任违背事后新法的嫌疑。为了案例指导制度维护司法公正目的的实现,在选择指导案例的标准方面,不仅要考虑《规定》中所列条件,还应当进一步考虑其合法性问题并将合法作为首要标准;同时建立严格、审慎的遴选和撤销程序审查机制,确保案例指导制度发挥应有功效。

  • 标签: 指导案例 选择标准 审查机制
  • 简介:本文通过对高中信息技术程序知识的教学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目前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特别是程序知识教学的教学现状及出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高中信息技术程序知识教学的一些教学意见和建议,强化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所涉及的“程序知识”教学方法的提升,继而有效提高高中学生计算机操作能力,并根据学生的信息技术水平特点以及兴趣的浓厚程度,制定“程序知识”教学方案,使学生在愉快、充满挑战的学习过程当中,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各自的潜能,从而转变学生的学习态度,提高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教学的效率,加强学生的信息能力,实现“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的学科教学目标.

  • 标签: 高中信息技术 程序性知识教学 调查研究
  • 简介:双规在1996年刑诉法修改后成为反贪案件强制措施的等功能替代物。此现象的直接原因在于,相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反贪案件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和证据、法律处遇的差异性,更为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中国基础结构能力的软弱和刑事法总体性的不足。刑事政策与检察院自身的考量也与之具有部分因果性。未充分关注到此制度结构导致了开一的刑事侦查互法设计,从而形成事实上对侦查的管制,双规由此作为非正式程序弥合了侦查力不足。挣脱此境地的根源在于基础结构能力的增强和刑事法总体性的改变。否则,即使刑事政策等因素被消除,侦查能力不足之功能需要也会不断催生新的非正式程序

  • 标签: 等功能替代物 基础结构能力 刑事法总体性 管制 非正式程序
  • 简介:本文探讨现行数据库技术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即忽视学生主观能动,单纯强调理论教学;忽视操作技能与独立思考能力培养等,就这些问题结合程序知识的教学方法对数据库技术课程教学进行改进。

  • 标签: 陈述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 讲授式教学 实践式教学
  • 简介:<正>违法认知是对法规范的态度、取向的认识。[1]违法认知包含形式违法认知和实质违法认知等多个方面。犯罪人对其犯罪行为的违法是否存在认知,对行为的社会危害存有多大程度的认知,不仅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探讨,更需要从实证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如果能够建构出违法认知[2]的结构方程模型,则对元违法

  • 标签: 违法性 社会危害性 模型分析 结构方程 实证角度 法律惩罚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首次有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由于新法条颁布的时间较短,这项制度尚属新鲜事物,没有相关的实践经验和司法解释予以细化作为该制度实施的参考。尤其是在现行侦查模式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实践中该制度仍然存在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的完善建议。

  • 标签: 侦查人员 出庭作证 侦查模式
  • 简介:发回重审乃上级法院纠正下级法院错误判决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科学构建发回重审事由,有利于发回重审功能的实现。分析发回重审事由设计的理论依据,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应当是发回重审的唯一事由,事实认定不清不能单独作为发回重审的事由。《民事诉讼法》第170条关于发回重审事由的设计有违诉讼法理,欠缺正当。应当区分严重程序违法与一般程序违法而设定发回重审的事由,前者乃绝对的发回重审事由,后者只有在影响裁判结果且以维持审级制度为必要的情况下,才构成发回重审的事由。

  • 标签: 程序违法 发回重审 公正审判 审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