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意见》),依此为基础,各试点地区展开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结合各地改革试点实践,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以下简称《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指导意见》),针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政府服务和监管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