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建立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作为一种法律监督的新制度,学界与实务界首先讨论的便是制度目的,其争议核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否包括"执行难"。从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历史的重述,"执行乱"与"执行难"类型区分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解决执行难的实际效果三个角度进行分析可知,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不同于民事执行的目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该聚焦"执行乱"。
简介:作为超国家的组织,欧盟对事务的管理注定不能够单方做出,而是在成员国各个代表机构中进行协商,在制约中进行。欧盟的预算也是如此。欧洲联盟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的欧盟委员会负责制订预算草案,交由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进行审查或修改,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分别对义务性支出和非义务性支出享有决定权,欧洲议会对义务性支出享有修改权。经过欧洲议会表决通过后预算付诸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独立机构反欺诈办事处、欧洲检察官、欧洲专员、内部审计处和欧洲审计院对预算的资金使用有各自的监督职责。其中欧洲审计院负责总预算执行的监督。欧盟的预算不仅具有协商的特性,而且还具有分权、讲求程序和有效监督的特性。
简介: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民诉解释》均赋予当事人对于执行程序中法院作出的裁定、通知、决定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的权利。案件经过上一级法院的审查并出具结果,已然经历了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此时,基层检察院欲对执行法院(通常情况下是一审法院)启动检察监督,很有可能会面临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与上一级法院监督之间的矛盾关系。为了解决基层检察院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的窘境,切实提升民事执行监督的质效,有必要对基层检察院和市级检察院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的重点进行调整,使得基层检察院只负责检察监督案件的初步调查工作,由与中级人民法院相对应的市级检察院成为办理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主力军。通过此安排以期在缓解检察院办案压力同时真正发挥执行检察监督的作用。
简介:摘要政策执行就是指公共政策主体将公共政策付诸实施的实践过程。公共政策执行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实际国情等客观因素,我国的公共政策监督体系仍然不完善,使得执行结果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政策行之无效。因此,本文对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困境的分析就有了现实意义。
简介:摘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围绕同业对标保密管理规范化指标,以强化执行为核心,建立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保密检查、绩效考核常态化保密工作管理机制,确保企业机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