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或有期间研究的一个必然逻辑起点就是论证或有期间真伪问题。从制度的本源上展开分析,或有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乃为独立存在的期间制度。然存在或有期间却并非当然具有存在之必要,还需要论证或有期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或有期间应当是具有独特存在价值之制度,即能够通过限制处于比较优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获得或行使特定的权利,结束权利所处的不确定状态,从而妥当地均衡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或有期间制度的构建则应当遵循或有期间内在价值的指导,着眼于"严格性"的基本定位,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兼顾公平,以安排或有期间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或有期间制度的基本规定应当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并列规定于我国未来民法典期间制度一章节之中。
简介: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国有建筑企业则是支柱中的中坚力量。自建筑企业率先被推到市场十多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家对建筑业政策的调整,使建筑施工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不容乐观的是,国有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企业负债过高的现象,企业的总资产负债率达到81%以上,高于全国国企负债率72%的水平,个别企业近90%,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速动比率接近于1,流动比率接近于1,甚至小于1。企业资金的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大幅度下降,一些企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甚至是萎缩再生产,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企业生产经营和收益,而且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建筑业本身的健康发展
简介:改革开放30年来,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改革与建设成效显著,取得了“两改一建”的重大进展,初步确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财政分配体制(收入划分)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支出管理),形成了财政政策发挥作用的制度基础。从当前情况看,政府财力与事权、收入划分、转移支付制度、财税体系等仍然影响一般预算收入比重增加,成为完善财政体制的体制性障碍。为此,我们必须协调配置政府财力与事权,减少财政管理体制层级;调整规范政府间收入划分,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地方财力保障基础;创新税收征管体制,健全财税运行体系;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摆脱基层收支困境。
简介:乡镇财政自1984年建立以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以及乡镇经济基础较薄弱,乡镇财政建设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加快乡镇财政发展步伐,促进乡镇财政的良性循环,应扎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努力培植财源,促进持续发展。具体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综合开发,发展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的农业优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