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华海燕怎么也没料到,刚购进的股票全被他人盗卖,并取走现金66800元;上饶和金华二地证券部更没想到,因不按股票交易操作规章办理,会被推上被告席,共同赔偿68896元。股票盗卖案发金华1997年1月28日,临近春节,节日的气氛浓烈,人们忙碌着采办年货,股票交易所要是人山人海,股市日益火爆,股民队伍日益壮大。股民华海燕小媲(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权,采用化合)这一日在上饶地区工层银行侵托公司证券部(以下简挪上烧工方证券部)丹设上滚交易所被票帐户,1目29日购进西率思顷股票8200暖,只天何人民币69340.92元,引日,华渴预委托波证券部卖出股票,双方签U了合同,但一亘不能成交,经查属国,刁友现8200
简介: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十时十分,A某填单欲买进“津国商”股票1000股,买进价格为3.29元,有效期为当天,限价当面委托。随后,A某将买单递给券商操作员。操作员很快打印出“深圳委托买入单”递给A某。A某接单后,即装进口袋离柜回大厅观看行情显示。当时行情显示“津国商”为3.28元后,逐渐上涨,至十一点二十分涨至3.45元。A某此时拿出“深圳委托买入单”后,发现券商自编号、股东深圳帐号、姓名等全部错误,即A某欲买进的股票未能买到A某的帐户上,A某的资金没有动用,而动用了B某的资金,为B某买进了A某欲买进的“津国商”,B某却不知此事。A某方知未能买进,便于十一点二十四分再次填单买进“津国商”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