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蛋白粉”、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不属于食品,生产销售上述添加剂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必须介入他人的有责行为才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不宜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无相应合格产品存在或不属质量不合格的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绝对不允许买卖产品不宜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即使属于非法经营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也要达5万元以上才能入罪,无法规制会危害人体健康但数额未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刑法》规定的漏洞导致司法机关选择最相类似罪名定处有破坏罪刑法定原则的危险,故我国《刑法》应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添加剂罪。
简介: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纷纷设立以吸引外国资本进入为目的的各类开发区(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同时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各类经济和社会优惠政策以换取资本输入。最主要的优惠政策之一是限制区域内的工会活动或工人结社的权利。国际劳工组织注意到了这一现象并在各国开展了有关开发区劳动条件和工会组织情况的调查研究。本文在对中国开发区内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主要对中国地区开发区内的工会组织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开发区内工会组建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工会组建策略及集体协商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通过研究发现,中国开发区内的工会活动既存在迎合资本活动的灵活性,也承担着维持开发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