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49条的规定,来源国、文化上的发源国及考古和历史上的来源国,在为人类利益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可以对"区域"内考古和历史文物行使优先权。公约签订之时,水下考古方兴未艾,水下文物的保护尚未受到缔约国的重视,所以本条对于优先权的主体、内容以及优先权与相关权利的关系的规定比较模糊。随着近年来水下考古活动增多,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区域"内考古和历史文物优先权的相关问题。"优先权"的主体是来源国,指的是对考古和历史文物的发源地行使主权,且与文物存在文化、历史和考古上的联系的国家;优先权包含取得和处置的权利,其理论上可以与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海底管理局实施的保护制度并行;另外,来源国在行使优先权的时候,无需考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3条第3款中"可辨明物主"的权利和打捞者取得报酬的权利,可按照其国内法处理国家优先权和私人权利的关系。
简介:在世界全球化永不停歇的步伐中,人类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开始变得越来越多并且逐渐超出了国际界限,人权的保护也因而越来越需要国际援助。'保护的责任'理论虽然对人道主义干涉进行了框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道主义干涉对国际社会造成的紧张氛围,但这一理论仍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拓展。'保护的责任'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相悖之处,不仅是该理论一直以来饱受争议的根源所在,也是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担忧所在。因此,国际社会在履行保护责任时,一定要以和平与安全问题为先,尽可能多地使用柔性方式,而不是进行武力干预。本文从'保护的责任'的基本理论入手,论及其具体适用标准以及当下我国应采取的态度和对策,探析了'保护的责任'的内涵与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