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2月8日,记者从石家庄市钢结构建筑推广会上获悉,由卓达集团主编的《FR复合保温墙板应用技术规程》和《FR复合保温墙板建筑构造》通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正式成为河北省地方标准,并已于2016年12月1日起在河北省范围内实施。卓达集团作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从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自身发展出发,通过自
简介:本文在呈现一个健全"司法生态"圈,其法律生命之发展与演化情形。2007年7月以前,在我国台湾地区提起刑事二审上诉,毋须叙述任何理由。立法机关为改变此无效率之上诉制度,乃修法规定二审上诉书"应叙述具体理由",否则生驳回之效果。作者搜集新法实施后一年期间内,与此有关之"最高法院"全部判决、"高等法院"925件判决,藉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之方式,发现:(1)"最高法院"对"具体理由"之解释,采极为严苛之见解,"篡改"二审之覆审制为事后审制;(2)在二审上诉遭驳回的案件中,有98.5%的被告皆无辩护人,应可推论新法已对贫而无力聘请律师之被告,筑起上诉的鸿沟。此研究一经发表,即引起人权团体高度重视,乃请求"监察院"调查。"监察院"在翔实调查后,严厉指摘"最高法院"剥夺当事人第二审上诉权,悖离"宪法"第十六条之诉讼基本权,自有违误。在遭受学术机关、人权团体、"监察院"之指责后,"最高法院"亦体悟先前见解之瑕疵,乃开创新的诉讼理论,作出崭新判决以填补先前所筑之上诉鸿沟。二审上诉之法律内涵,在短短二年内,历经立法院修法、"最高法院"严苛解释、学者超然之理论与实证分析、人权团体之积极游说、"监察院"之介入调查,最后"最高法院"非但改变其先前见解,甚且扩大对被告人权之保障,此法律生命之发展过程与因素,或许值得参考。
简介:《物权法》第176条对混合担保法律问题作了专门规定,该规定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优先适用规则,再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形下实现担保权益的顺序作出规定。该规定与之前担保法关于混合担保的规定相比,无论在价值取向上,还是在规范要件上,均有显著不同。《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对于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是否可再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的问题有意留有空白,实务中要审理此类担保追偿权诉求,不可避免地需要先对空白之处进行填补。本文尝试采用演绎推理方法、目的性限缩方法、目的性扩张方法、类推适用方法等碰撞型漏洞填补方法,以实践中的个案为研究起点,进行层层递进式地推论,得出此类案件的类型化裁判方法,并尝试论证填补后的可适用裁判规则的合法性与妥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