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美国法上的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对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值得反思。真实恶意规则的适用主体包括公务员和公众人物。该规则源自于普通法上的诽谤规则难于有效保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制度背景,诞生于民权斗争日趋高涨的时代背景,因而被寄予了通过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来促进人权平等的“重任”。但是,一方面,公众人物理论缺乏明晰的内涵与判断标准,难以将其与普通私人妥当地区分开;另一方面,真实恶意规则的用词并不精确,其既不能妥当地保护个体的名誉,也不能周延地保护新闻媒体,而对言论自由的过度保护在实际效果上可能适得其反。当前我国并不存在类似的制度背景和时代背景,亦无通过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来促进人权平等的迫切诉求。既有的规范框架足以妥当解决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问题,引进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并无必要。
简介:现象性意识是实实在在的、无法脱离主观视角的体验,且难以从完全客观的视角来理解,由此构成所谓意识之谜。高阶理论试图吸取传统思想资源解决意识问题。该理论认为意识状态在于低阶心理状态为一个与之不同的高阶心理状态所表征,并由此得出意识的个体化条件。此外,该理论还试图对意识给予物理主义的还原性说明。然而,高阶理论及其主要变种都面临诸多困难,更为重要的是,高阶理论对现象性意识进行物理主义的还原性解释是不成功的。物理主义的说明无法处理意识的“跨形而上学场景同质性”,而且因为意识是源初的现象,也无法对其给予还原性的说明,而只能如斯特劳森所说,在整体性的阐明中得到理解。
简介:校园安全问题是美国教育界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即便在同一所中学,学生对校园安全可能也会有不同的体验。与女生相比,男生的人身安全感较低而社会-情感安全感较高。与以英语为母语的学生相比,非以英语为母语的学生更加缺乏人身安全感,而在社会-情感安全感方面差别不大。与参加课外活动的学生相比,不参加课外活动的学生虽更加缺乏人身安全感却享有较高的社会-情感安全感。对于学校物理环境评价较高的学生,具有较高的人身安全感和社会-情感安全感。对于不同母语和年级的学生而言,学校物理环境对他们人身安全感的影响不同。与之相似,对于不同性别、年级、种族和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的学生而言,学校物理环境对于他们社会-情感安全感的影响不同。学校物理环境对美国中学生校园安全感影响之实证研究结论对于我国校园安全建设同样具有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