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发展外向型农业有着重要和深远的意义。l发展外向型农业,是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新世纪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2.发展外向型农业,是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挑战、促进农业国际化的必然选择。只有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提高农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才能为农业在新世纪的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3.发展外向型农业,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载体。把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国内外大市场联接起来,把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流通联接起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4.发展外向型农业,是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的得力措施。5.发展外向型农业,是促进农业体制创新、实行农业科学管理的重要途径。发展外向型农业的意义
简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农业结构转型升级上着力目前我国的农业结构主要是由过去解决温饱诉求导致的,一旦形成后要改变就相当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在非优势区调减籽粒玉米的种植,但当地农民往往会说玉米是铁杆庄稼,不会调、不愿调。尽管这项工作难度大,但必须想办法让农业发展实现由主要满足农产品量的需求,向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继续部署推进调整优化种养殖业结构的基础上,特别提出在建设
简介:农业刻上了数字化的烙印,数字化也给农业法提出了要求。农业数字化需要法律框架,为所有参与人提供法的安定性,在不同主体的冲突利益间达致适当的平衡。农业数字化中的法律工具有合同法、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本文探讨法律在农业数字化中扮演的两个角色,作为对自由数据交易的限制的法律和保障数据交易经济利益的法律。针对第一种角色,数据保护和知识产权法提供的保护首当其冲。而在第二种角色中,数据上的所有权、合同法、责任法呼之欲出。面对既有制度的法律漏洞,如责任法上的空白和企业数据保护的不足,欧盟层面的立法者应当弥补法律漏洞,不能怠于作为,将责任转嫁给法官造法。另外,合同法上的路径或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灵活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