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公共修辞的一种形态。以国家为修辞主体,旨在处理国内政务、塑造国家形象、协调国际关系、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具有普遍性的人类事务。国家修辞学是公共修辞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旨在研究国家修辞行为和现象、综括国家修辞手段和策略、揭示国家修辞规律的新兴交叉学科。文章以新世纪以来中国在重大国内外事务中的修辞实践为基础,提出了国家修辞、国家传播、国家修辞学等新范畴,分析了国家修辞的内涵、类型及其修辞主体和传播价值,阐述了国家修辞学的内涵、研究对象、内容、任务以及研究方法,综括了国家修辞学研究的学术和实践价值。作者认为,从个体修辞学走向公共修辞学、从民众修辞学走向国家修辞学反映了未来修辞学发展的方向。
简介:比拟比拟是在叙事说理时,为了表达的需要,故意把物当作人或把人当作物,或把甲事物当作乙事物来描写的一种修辞方法。运用比拟可以增强叙述的生动性和形象性。比拟分为拟人、拟物两类。拟人:就是把人类以外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各种事物,甚至一些抽象的概念当作人来写,赋予它们人的言行、思想感情。用这种方式能使描写的事物生动形象,表达强烈的感情,给人以鲜明的印象和亲切的感觉。在毛泽东同志的著作中,使用拟人修辞方式的地方很多。例如:“这里叫洋八股废止,有些同志却实际上还在提倡。这里叫空洞抽象的调头少唱,有些同志却硬要多唱。这里叫教条主义休息,有些同志却叫它起床。”(《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45页)本来能够
简介:刑法修辞学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增强自身的解释力,并通过说服、论辩而取得客观性与主体间性。修辞的运用可以使刑法学家在建构理论之时,能够在法官、刑法学家和受众之间找到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理论方案,使刑法学家说着晦涩的行话、法官自行其是、民众茫然应对的尴尬局面得以自行消解,从而使刑法理论的解释力、司法判断的可接受性、民众对刑法规范的自愿认同成为了一种可能。当然。现代刑法学还应重视修辞学在立法语言选择与刑法解释中的具体运用,即不仅重视刑法立法语言的明确性,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表述,而且还需要把可接受性作为判定刑法解释是否达到目的。从而是否合法的终极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