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采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是指经批准实施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法人。第三条自行组织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的企业,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国家经贸委发布《国债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企业自行招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