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房价的日益增长,以及人们对房屋的刚需,已有的商品房现房销售已经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因此商品房的预售模式应运而生。但是这种新型的商品房销售模式无论是在实际的执行中或者是政策制订中,均存在着许多的缺陷和不足,不仅需要我们对预售的实际执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和细化,也同样需要我们自身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体系来对其进行加以管理和控制,文章通过以浙江省台州市为例,对台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现状进行研究,从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及监管缺乏效率两方面总结台州市预售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制度建设及系统建设,具体表现为缺乏主体间沟通机制,严格的惩处机制,以及宏观调控补救机制等。结合台州市地方实际,提出明确监管体系主体框架及建立完善信息系统等对策,来促进台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更高效有力。
简介:摘要200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了预购人转让其预购商品房的办理手续。这一办法的颁布,预购商品房转让打开一个窗口,呈现良好的商品房转预售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立法旨意。随着项目的不断增加,购房人可挑选的商品房多不胜数,具有真实购房意愿的购房人拟出售手中的预售商品房获得资金,购买更符合个性要求的商品房。另一方面,房价一路上涨,早期投资人所购买的商品房房价已上升到较高程度,转让也具备了可观的经济收益。这些拟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预购人,都希望在商品房预售阶段完成转让,节省承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的经济成本(如契税)及时间成本。,明确了预购人转让其预购商品房的办理手续。这一办法的颁布,预购商品房转让打开一个窗口,呈现良好的商品房转预售,本文就商品房转预售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