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2015年爆出全国微信传销第一案以来,传销傍上微信的势头并未完全扑灭,反而像那“离离原上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传销也在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当下“与时俱进”,找到适合自己持续生长的“新土地”——微商。但这可让本就饱受诟病的真微商叫苦不迭,藏身于微商中的传销,隐蔽性强,欺骗性强,难以分辨,导致一些谨慎的群众对待微商常会“一棒子打死”。为让真正守法的微商得到合理的待遇,厘清微商于微信传销之间的区别迫在眉睫。
简介:中消协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消协组织2015年受理的远程购物的投诉有20083件,网络购物占比达9541%,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那么,微商发展中有何乱象、缘何频出、如何监管、走向何方?消费者微信购物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但最终的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淘宝等传统网络平台上;
简介:监管的“灰色地带”利用“微商”开展的微信传销有什么特点一、利用熟人、朋友圈传销.隐藏性强,欺骗性强;
简介:早在2015年3月15日,微信团队发布就已经发布《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希望以此来规范朋友圈的使用行为,明确界定各类违法现象,并形成正式、公开的处理准则。《规范》全文如下:
简介:针对微课设计中存在的“形式大于内容”、缺乏“能支持学生有效学习”等问题,探究有效教学视角下的微课设计。首先阐述有效教学的涵义和大学有效教学的基本策略;然后结合微课的本体特征,提出微课有效教学的设计模式。重点介绍首要教学原理指导下的“学教并重”的设计思路。
简介:随着微信的普及应用,一部分有生意头脑的人把目光转向微信,做起了微商。但也有一些心术不正的人盯上微信,将其变成传销的温床。近日,通辽市警方接到两起群众报案,均涉嫌在微信中进行非法传销。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微信传销的各种新手段、新概念要提高警惕。
简介:传销作为一种久打不绝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社会危害巨大。首先是给当事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情感伤害。传销不以任何实体经济为基础,犯罪分子组织传销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敛财。在这种空手套白狼、大鱼吃小鱼的“击鼓传花”游戏中,必然是极少数人获益,大多数人“割肉”。其次是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传销活动的组织方式就是拉下线、“杀熟”,因此很容易会造成家庭不和、亲友反目甚至妻离子散以及引发其他违法犯罪等一系列社会创伤。此外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简介:网络不是法外空间,社交软件里形成的法律关系需要法律规范及时补位,微商里的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应增强法律意识。微商是近两年新兴起的名词,是微信商人的意思。据统计,2014年第二季度未,微信活跃用户达4.38亿,而同时期中国智能手机用户在5亿左右。微信软件的普及直接带动了“微商热”,利用朋友圈平台做生意,通过代理商或者代购等方式牟取差价,
简介:微课短小精悍、主题突出和内容精简,是支持移动学习的最佳选择。为探索基于微课的教与学方式的变革,培养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研究了微课的制作流程与方法,设计了一种基于微课的移动学习系统,研究了基于移动学习平台开展正式和非正式的微课移动学习模式。
简介:针对单片机课程在传统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单片机课程的特点,提出了'微课+任务驱动'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指出采用任务驱动的课堂教学为主线,微课资源为辅助,将教学主动权交由学生,可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简介:微信朋友圈本应是一个私密的社交圈子,如今却常见各种诈骗行为,稍不留神就会中招。为防止群众陷入违法犯罪分子的圈套,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对湖派出所民警分析了近期微信朋友圈中常见的几种诈骗手法,并作出警方提示。
简介:陈某微信传销案之所以被更多人记住,是因为这个案件“创造了”第一,成为我国首例依托微信平台进行传销行为的案件。该案于2015年在南京玄武区锁金村法庭审理,号称“以最短时间帮助最多人成功”的“亚洲催眠大师”陈某在庭审现场讲述了他的微信传销骗局。
简介: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及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深受师生欢迎的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势必对高等职业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分析了高职院校教师开发课程级微信公众号的必要性、阐述了湖南化工职院课程级微信公众号的开发现状及典型应用、探讨了高职院校教师应用课程级微信公众号辅助教学所面临的问题。
传销傍上微商 真假微商难辨别
说说微商那些事
揭开微信传销真面目
微信团队公布《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规范朋友圈的使用
有效教学视角下的微课设计
警惕利用微信进行的传销犯罪
治理微商传销应有的放矢 多方联动
微商不是法外之地 买卖双方都需谨慎
基于微课的移动学习系统及其学习模式研究
“微课+任务驱动”在单片机教学中的应用
微信朋友圈“危信”多擦亮眼睛谨防上当
微信传销第一案始作俑者被判刑8年罚金10万
高职院校课程级微信公众号的开发与应用状况研究——以湖南化工职院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