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由其有关主管机关、部门或单位(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建议书,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第五十四条又规定:“审计机关提出的对被审计单位处理、处罚的建议或者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委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由此可见,审计建议(审计建议书)是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手段之一,但实践中人们对这种手段的认识仍显不足,现就审计建议(审计建议书)的特点、使用范围和作用谈点粗浅看法。
简介:<正>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国家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后,公路投资体制发生对民大变化,投资主体由交通一家扩大到整个社会,逐步建立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滚动发展”的公路投资体制。有些地方还采取了转让公路收费权和在股票市场融资的方式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通过多渠道筹资的方法建设高等级公路,建成后以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来偿还贷款、集资及利息或取得投资收益,这项政策使公路交通建设得到了很大发展,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迅速增加,公路的通行能力大大提高。与此同时,公路上的收费站逐渐多了起来,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和管理成为交通部门很大的一项任务。为了保证这项资金的合法取得和合理使用,国家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和交通部门内部审计都把对通行费的征收和使用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下面针对收费还贷性质的收费公路项目,就审计的有关内容和方法作一简要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