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好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体现。 新时期为什么要坚持并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因为我们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第一,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没有全面准确的把握。有的发扬民主少,强调集中多;有的强调民主多,正确集中少;有的只代表少数人的意见,是假民主;有的是强制性集中,造成个人独断。第二,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在战争年代形成的,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实行领导负责制,民主集中制不再是根本领导制度。第三,用实用主义的态度来对待民主集中制。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执行,对上强调民主,对下强调集中。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党性不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缺乏自觉性。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加强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那么,怎样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呢? 一要强调自觉。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认识到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关系到执政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单...
简介:摘要: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我国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和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集体经济虽然有了银大的发展,但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集体企业的概念无明显的规定,在区分集体企业和非集体企业时造成困难和混乱;集体企业产权关系不清,集体财产屡被平调、侵犯;集体企业的特点和民主管理原则被忽视,在管理上照搬国营企业管理模式;集体企业的权利,义务无明确的规定,自主权受到多方的干扰和侵犯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一部分城镇集体企业陷入困境,阻碍了城镇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亟待制订一部行政法规来解决。多年来,城镇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和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学术团体,以及集体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强烈呼呈,迫切希望制订一部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规。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加快集体经济立法的议案。在国民经济进行治理整顿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学常务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把城镇集体企业的立法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国务院法制局、轻工业部、商业部、劳动部以及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城镇集体经济研究会等单位联合组织了起草小组,从1989年4月开始,着手进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草拟工作。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多次修改和完善,于1991年6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同年9月9日由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88号令发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9章70条,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性质,地位和应遵循的原则,集体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和义务,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对内对外财产利益关系,同政府的关系,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简介:近日报载:河南省上蔡县取消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支笔”签字的报销制度,凡开支必须经三人以上审核方可进账。读罢,笔者不禁为之叫好,该县此举如春风拂面,令人耳目一新。 众所周知,当初实施“一支笔”财务制度,本意是出 于节约开支,堵塞漏洞的良好愿望。然而,通过这些年实 践,“一支笔”签字的弊端不管是洞悉财务者还是普通群 众都肚明心亮或知其三分。透过近年来所发生的许多职 务经济犯罪案例,可见其中所起“关键”作用的,无不是 “一支笔”在财务上”独裁”和“专政”所造成的。可以想象 在财务“独裁”和“专政”氛围内那支缺乏有效监督的手 能保持干净有多久? 行文至此,笔者又想到了时下的“财务公开”、“政务分开”等等公开。公开,群众自然欢迎,当然称好,但许多